您的位置:首页>>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致公党中央: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
文章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添加时间: 2010年03月10日
改变字体
 

  致公党中央在《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提案》指出,加快小城镇发展,是解决现阶段我国农村一系列深层次矛盾,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但当前,我国小城镇建设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其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发展活力等都不尽相同,但也存在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提案指出,当前存在小城镇规划起点不高,管理不到位;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不多;3、基础设施配套力度不够;4、主导产业带动小城镇发展效果不明显;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提案建议:第一,应高起点编制小城镇规划,高水平管理小城镇建设。建议实施“小城镇,大规划”,即统一全面编制城乡规划,把社会发展规划、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小城镇人口规模、经济状况和各行业优势的分析,客观地评估小城镇的实际消费水平,在规划编制中合理确定小城镇人口、工业、商业、服务业规模,注意把小城镇建设同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使小城镇功能分区趋于合理。从长远考虑,把村镇建设纳入统一管理,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小城镇。国家要把小城镇建设提升到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高度,加大对小城镇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对中心镇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省(市)级征收的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加大切块比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省(市)县两级政府向中心镇投入逐年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增长比例不低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增长水平。允许中心镇自行实施土地占补平衡。

  第三、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在完善交通、供水、通讯、供电、供暖、供气、绿化、环保等基础设施上下功夫,小城镇的城乡建设维护税,要用于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重点扶持小城镇的道路、供排水、治污等工程建设。加强城镇文化、教育、娱乐、医疗、卫生、体育等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服务功能,抓好小城镇中心区域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美化。

  第四、以主导产业带动战略建设小城镇。在小城镇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应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和独特发展规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在大力发展当地优势产业时,应重点加强与跨国公司、中央企业的合作,争取重大项目落户,加强产业集群建设,通过产业集群的带动效应,拉动小城镇经济增长,把小城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健全、环境整洁、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第五、做好环保工作,治理污染,改善小城镇生产生活条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把好环评关,杜绝污染项目建设,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加快建设和完善小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系统,并注意采取多种控制手段预防小城镇周边化肥、农药及集约化养殖场等农牧业水污染,确保进入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前较好的水质,以满足各类污水再利用的水质要求。切实制定垃圾处理方案,加快建设标准化、无害化的集中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