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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因慧:在海外回国人员中实施居住证制度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对出国人员的吸引力越来越大,以前的“出国热”转变为当今的“回国潮”。在外人员中有大批学有所成、掌握先进科技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才,可以为我所用。为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海外人员回国服务、创业的办法、规定,营造了较好的政策环境,吸引了一大批人才。但由于有的政策人为限制较多、门槛过高,以及相关部门未能形成合力等多种原因,影响了这些政策效用的发挥。目前依然有超过60%的海外人员不愿或不能回国服务,已回国人员再次出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影响海外人员回国创业、服务和为国服务积极性的因素较多,据我们了解,回国人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扰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身份认定问题。回国人员人数较多,情况复杂,有的已取得留学所在国的国籍;有的取得了永久居留权(持有绿卡);有的只是在国外有工作、学习的经历;有的子女配偶已取得外国国籍而本人没有,等等。他们回国后由于身份认定的困扰而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如在子女教育方面,有的回国人员因子女是外国籍而按照外国人对待。因中外教育体系的差异也造成子女学习方面的困难;在创业、就业方面,回国人员在申办公司、申报科研课题、享受就业同等待遇时也因身份问题而带来困难;在日常生活方面,如购房购车购手机、就医、办保险等场合也因缺乏所需证件而手续繁琐(很多场合护照不能用),带来种种不便;早期回国定居的还要缴回绿卡,近几年则有所松动。

    其次是签证问题,包括回国签证和再次出入境签证。很多留学回国人员因各种原因,必须“两头跑”,实际上两头跑有利于这些回国人员的知识不断更新,而现在我国现行的签证制度限制较多,签证有效期较短且手续繁杂,回国人员需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有关部门提出的留学人员可以享受5年长期多次往返居留签证,但需要局级单位证明,或需要副教授以上职称,而很多留学人员在国外没有职称,什么职业都有志成是中国特色。多次往返居留签证限制面广,大部分回国人员都无法享受该政策。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来看,回国人员无疑是一笔优质财富,怎样结合我国的国籍管理实际,解放思想,制定更能吸引海外回国人员的相对灵活的政策,为其提供便利,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2006年,上海市为吸引人才,为没有或不便在上海取得户籍的人才提供更灵活、更有效的生活和工作保障,首先在引进人才中实施《上海市居住证》制度,为其提供居住、工作证明,享受上海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一年多来,以国(境)外人才为对象的居住证(B卡)已发放近三万张,其主体为留学回国人员,深受广大留学人员的欢迎,成效十分显著。这种做法规避了对海外回国人员进行身份认定的难题,简便易行。为此,建议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侨务工作方针,按照对海外回国人员保障合法权益、便民利民、依法管理的原则,在回国人员比较聚集的地区推广这种成功做法,体现党和国家对广大海外回国人员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