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福建省委会近日提出应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创新思维,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完成"三大体系"建设。
此前,致公党福建省委会在调研中了解到,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污染减排工作缺少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减排指标没有纳入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弄虚作假现象屡禁不止;污染减排统计办法不合理,无法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各地污染减排实际工作量;评估减排成效与环境质量改善相脱节;污染减排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仅靠环保部门难以独立完成污染减排的重任等等。
为此,致公党福建省委会提出,应将污染减排指标真正纳入相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监督,企业为主体、重点企业积极减排的强有力的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格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法律法规,规范管理行为,增加强制措施,提高处罚标准,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同时,环境监督检查要日常督查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相结合,健全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手段,增强监督实效。此外,在解决生活垃圾、农村卫生等面源污染问题上,将污染减排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将污染减排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使环境管理真正实现从"事后监督"向"事前参与"转换。(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