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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青岛市委会建议加强该市湿地资源的保护
 

    湿地是人类不可或缺的环境资源,素有"地球之肾"的美誉,它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人类健康、满足群众需要、保护物种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青岛市是湿地资源较为丰富的沿海城市,其中大沽河和胶州湾被列为国家重要湿地。近年来,青岛市虽然在保护湿地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致公党青岛市委会通过调研发现,青岛湿地保护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与湿地保护管理任务、面临的形势不相适应,地方财政对湿地保护的投入相对不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侵占和破坏湿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致公党青岛市委会认为,湿地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生态福祉工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为此,在青岛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致公党青岛市委会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湿地保护的建议》,呼吁加强湿地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湿地区域的完整性,生态系统的自然性,促进区域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尽快建立青岛泛胶州湾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议》指出:一、以大工程带动大保护。湿地保护既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目前的多头管理不利于我市湿地的保护,建议加强机构建设,建立青岛泛胶州湾湿地自然保护区,成立相应管理机构,使我市大部分滨海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二、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建议规划部门要尽快确定规划编制,划定"绿线",国土部门落实保护土地权限,财政部门既要争取国家资金,又要加大自身投入、落实配套资金,编委核定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三、加强湿地科技工作,全面提高保护质量。湿地科学在国内外属新兴学科,提高湿地保护的科技含量对确保工程建设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建立国际交流机制,及时引进国外在湿地保护、恢复和科学利用等领域的先进技术。深化改革,转变观念,加强教育,全面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新理念。使湿地保护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青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建议提出后,得到青岛市林业局的高度重视,并会同市水利局、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在答复中表示,将继续做好湿地保护规划,建立政府部门之间有效协作机制;加快湿地保护地方立法,使湿地保护和利用有法可依;继续推进重点湿地保护工程和湿地公园建设;加大湿地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新的资源环境观。(于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