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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合肥市委会为安徽省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6月30日,安徽省政协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态势分析会。致公党安徽省委会人口资源环境专委会副主任、致公党合肥市委会副主委、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丁志松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口头发言。
    发言认为:2018年1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国试行,但是实践之路任重道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环境有价”意识还没有在全社会形成;“损害担责”还存在空档;“科学评估”机制存在缺陷;“法律支撑”体系有待完善。
    为此建议:一要让“环境有价”成为全民意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环境有价教育和宣传,不但注重GDP,更要追求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让生态环境不再“沉默”;二要让“应赔尽赔”成为企业担当,全面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企业作为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强化责任担当,检视、修正自身环境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三要让“精准修复”成为生态底线,要以恢复生态原有生机和活力为目标,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恶化;四要让“有法可依”成为制度保障,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把政策要求转化为法律责任,针对损害调查、鉴定评估、开展磋商、提起诉讼、修复监督等5项内容制定专项配套细则;五要让“简便易行”成为实践要求,鼓励采用简易评估程序,防止高额鉴定评估费,减少企业不必要的资金支出负担;六要让“典型案例”成为示范模板,实践中应注重案例筛选,查办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为鉴定评估、诉前磋商、调解与诉讼衔接提供实践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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