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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省委会建议在乡村振兴中推进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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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省政协常委会“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专题协商会在福州举行。省政协主席崔玉英主持会议,省政协常委、致公党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吴棉国出席会议并代表省委会作专题发言。

  吴棉国在发言中指出,保护与发展传统村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当前,我省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保护还不够,特别是在保护过程中存在“重物质轻文化”现象;另一方面开发还不足,活态文化和特色建筑未能紧密结合,转换成为“文化红利”。他建议我省在乡村振兴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一是完善利益导向,推动传统村落由“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转变。尽快出台我省传统村落保护性开发的指导意见,推广屏南、永泰、永春等地的经验,坚持保护与发展并举,鼓励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性开发,让村民在保护、开发中获益,增强获得感、实惠感,提高村民保护的自觉性、积极性,扩大参与度。 

  二是突破“三分之一”,做到传统村落建筑“应保尽保”。申报传统村落有着“集中连片分布或者数量超过村庄建筑总量三分之一”的要求。建议我省对各类具备传统村落元素的古建筑进行筛选,对达不到“三分之一”要求的,可分区域进行认定,设立传统村落小组或传统村落保护点;对一些散布的古建筑,探索将个别单体建筑整体搬迁至集中区域进行保护。 

  三是立足乡村旅游,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行稳致远。借鉴江西婺源篁岭等地经验,引入社会资本和民间力量,加强市场化运作,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性旅游项目开发,以发展促保护。大力培育传统村落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乡土文化体验等产业,探索村落与村落之间及与周边景点的组合开发。结合传统村落特色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为传统村落打造属于自己的文化IP,打响知名传统村落文化品牌。 

  四是加强人才开发,培育传统村落文化传承人。出台鼓励培育传统村落文化传承人的意见,对传统村落的文化传承人,尤其是大学生加入这个行列,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保障经济待遇,提高社会待遇;在文化传播和市场推广方面,给予相应的引导和扶持政策,对文化团队的入驻加盟,提供场地、经费、财税方面的支持。 

  此外,经省委会推荐,《把好“四关”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文化传承》被采用为致公界别政协委员陈道成的个人书面发言,从把好“普查关”,摸底掌握全省传统村落情况;严格“机制关”,强化对传统村落文化挖掘传承的统筹和管控;重视“传承关”,加强对传统村落文化资源的挖掘凝炼;攻坚“人才关”,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传承所需人才的培养与储备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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