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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岳阳市委市直二支部参加《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听证会
  

  

  “禁养大型犬、烈性犬”、“不得携犬只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每户限养一只”,925日上午,由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市司法局组织的《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听证会在岳阳市公安局六楼举行,致公党岳阳市委秘书长谢模满、市直二支部主委、法专委副主任胡维岳带领二支部党员参与了此次听证会。 

  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养犬的人越来越多,犬类在给养犬人带来生活乐趣的同时,也给城市绝大部分人带来一定程度的困扰,甚至造成危害。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塑造旅游城市形象,岳阳市决定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范养犬问题,在提高城市管理能力的同时,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本次制定的《管理办法》(送审稿)共分为六章三十六条,重点对自然人养犬条件、大型犬和烈性犬认定、携带犬只外出规范、犬只登记和免疫、违规养犬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范。 

  致公党岳阳市委秘书长谢模满与来自社区、高校的10名市民代表就养犬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犬只的免疫等方面进行认证讨论。通过参与听证会的方式,传达了本党派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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