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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在南京、宿迁 调研省辖市立法工作
 8月4日至5日,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围绕“积极稳妥推进省辖市立法工作”,在南京、宿迁开展集中调研活动。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主任卢章平,副主任王雪梅、张庆祥,委员刘光凯、熊伟、杨钧辉、季翔、徐琳、刘瑞平、何旺翔参加了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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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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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宿迁市人大座谈

在南京,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专门走访了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经济法处副处长童春纲介绍了我省所有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工作情况,并就调研提纲中的问题进行逐条解答。在宿迁,调研组一行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美霞、法工委主任佘素华、研究室副主任沈思保、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邱耀久等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当地立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深入了解宿迁首部地方性法规《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起草过程,围绕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调研中,委员们了解到,我省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准备早、行动快。江苏对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了深入调研。二是标准严、督促勤。从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着手,明确新获得立法权的9个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基本条件。三是既稳妥、又积极。按照标准不能降低,底线不能突破的要求,坚持“成熟一个、确定一个”,目前,9个市均已确定正式立法项目,启动了立法程序,在立法法修改不到一年时间内圆满完成授权任务。针对当前地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立法能力不足、工作机制不健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委员们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规划,围绕重大需求和地方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的立项、起草、审议等各项环节中主导作用,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加强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队伍培训,创新培养方式,拓宽培训渠道,打造高层次立法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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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总结会

活动期间,调研组在洪泽县召开了调研总结会,进一步明确了调研工作进度安排和调研报告起草要求。卢章平主任要求苏北、苏中、苏南三个调研分组切实履行职责,提升调研质量,一是继续开展补充调研,做到基础材料收集工作覆盖所有省辖市;二是在数据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起草总体思路,尽快完成调研报告大纲;三是突出参政议政重点,着重就新获得立法权9个市的情况,形成高水平的调研报告;四是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通过社情民意信息、各级“两会”提案、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建言献策,努力打造多样化、立体式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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