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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萍:建议加快推动村干部职业化 激活乡村振兴关键力量
  近日,省政协委员、致公党南充市工委主委、南充市嘉陵区副区长黎萍将一份题为《建议加快推动村干部职业化 激活乡村振兴关键力量》的提案带到了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她说,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振兴,乡村人才振兴最为关键的又在村干部振兴,因此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职业化村干部是当前乡村振兴的当务之急。

  毋庸置疑,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神经末梢和落实前哨的重要作用,但黎萍发现,队伍现状却令人堪忧,与乡村振兴需求相差甚远。一是村干部累:兼职兼业,小小称砣压千斤,不好干。他们既是政府的代理人,又是群众的当家人,还是发展的经纪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权小事多责任大。二是村干部忧:半官半农,无品无级无盼头,不想干。群众戏言“不管咱折腾,一辈子到头也还是个农民”,年轻人没几个愿当村干部,导致农村干部青黄不接、后继乏人。三是村干部苦:低薪低酬,收入养老难保障,不愿干。椐调查,村干部月均工资不足2000元,远低于务工收入。退休后每届每月仅发放10元,干足30年才能每月领到100元,还不如一个低保户。四是村干部愁:老龄高龄,乡村振兴难适应,不会干。“370%”的特征明显,即:50岁以上的70%左右,初中及以下的70%以上,无专业技术的70%左右,有心无力,难以胜任。

  上述问题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与城镇化、工业化背景息息相关,兼职村干部制度变革可以说迫在眉睫,十分紧迫。一是与基层组织职能转型不相适应。当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功能更加凸显,需要懂经济的专业化村干部。二是与村社干部角色转换不相适应。以前更加注重政策执行,现在更加注重群众服务,需要懂技术的复合型村干部。三是与工作方法转变不相适应。以前注重指令,现在更加注重指导,需要扎根农村的职业化村干部。

  为此,黎萍特就村干部职业化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三个原则”,把握村干部职业化的正确方向。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村干部职业化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不能弱化、虚化、边缘化党的领导。二是坚持村民自治这个前提。村干部职业化不是公务员化,而是相较之前更专职、专薪、专业一些,不能把村民自治精神改没了、把村民权利改小了。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这个法宝。既要坚持农村基本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又要敢于突破旧的思想障碍、打破旧的体制束缚,用创新的精神、改革的办法推动村干部职业化。

  二、推动“三化同步”,把准村干部职业化的工作导向。一是多元化选配。从本地能人中培养,把在本地有一定威望,致富能手、专业大户等乡村能人选配到村干部岗位。从返乡人才中发掘,吸引本地大学生、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回村参选村干部。从机关干部中选拔,鼓励机关公务员、企业干部和乡村教师到乡村振兴中施展拳脚。二是职业化管理。报酬工薪化,村干部实行与机关干部一样实行工资、奖励等制度,让村干部安心工作。岗位公职化,可将村干部纳入正式职务性质,也可采取聘任制,并参照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干部管理,让村干部放心工作。工作全职化,推动村干部全脱产,专职开展村务管理,让村干部全心工作。三是科学化激励。提高政治待遇,打通村干部晋升渠道,每年选拔一批优秀村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提高社会保障,将村干部纳入干部保障序列,解除后顾之忧。提高考核标准,建立村干部进入退出和培训提升机制,将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纳入村干部任用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进行清退。

  三、破解“三大难题”,把实村干部职业化的发展指向。一是突破法律障碍。对现行《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法》中“村委会主任必须是户口在本村的村民才能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委员必须通过选举产生”进行改革,破除村干部选任身份限制、地域限制和行业限制。二是突破薪酬瓶颈。做好减法,逐步推动合村并社减少干部职数;做足加法,不断提高财政支持力度;做优乘法,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鼓励村干部领办合作组织,通过入股分红和奖励,提高村干部待遇。三是突破制度限制。改革户籍制度,允许愿意在村任职的大学生、退休干部、外村能人等落户当地,有资格参与村委改选。改革保障制度,加快研究出台村干部离任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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