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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建议 协同培育海洋旅游聚集带

  “我省海洋旅游发展不均衡,尤其是与浙江、广东、海南等地相比,存在资源区域布局不够合理、资源开发尚未形成规模化集群化等问题。”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山东省政协常委、致公党山东省委专职副主委姜明建议,协同培育海洋旅游聚集带,助推我省海洋旅游产业大发展。

  姜明在调研中发现,我省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地海洋旅游资源开发较早,形成了胶东半岛黄金海岸旅游带,滨州、东营、潍坊等地的海洋旅游却声名不显、鲜为人知,事实上这些地区的海湾及腹地风貌独特,人文历史资源丰富,历史遗迹众多,具备发展海洋旅游产业的先天优势。姜明建议,我省可在旅游规划、资金拨付、项目建设等方面适当倾斜,加快上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此同时,推动加强地市之间合作,鼓励青岛等地市旅游产业从业者到相对薄弱地区投资建设,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把成功的经营理念和经验引入其中,加快当地旅游产业发展。

  “充分考虑海洋环境的特点,放大地方特色,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进行合理的功能区分,从整体上打造有梯度的海洋旅游网络,形成全面、丰富、多样化的海洋旅游格局。”姜明认为,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地经济较为发达,可以支持地方政府发挥旅游产业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开发海上旅游新业态和新型旅游体验产品。针对东营、滨州、潍坊等地,可深入挖掘这些地区的独特风貌,比如潍坊风筝、东营石油、滨州海盐渔业等,将这些与海洋旅游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以民俗风情、传统文化和田园生活为主的旅游开发,打造康疗养生的休闲旅游品牌,通过合理布局定位,推动海洋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

  姜明认为,海洋旅游开发涉及海域的综合管理和海洋生态文明的共同建设,传统陆地的行政区划和属地治理难以适应集约化的发展需求。为此,她建议以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围绕旅游产业规划设计和定位,建立科学合理、统筹协作的管理制度。例如,探索建立沿海地市旅游开发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地市之间的交流协作;将海洋旅游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推动沿海7市尽快补充完善海洋开发规划;从省级层面对海洋旅游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统一规划、综合管理,明确各地市的职责任务;对海洋旅游区域进行环保动态监测,加大旅游海域的生态保护力度等。通过具体措施,切实推动海域资源使用进入规范化轨道,为海洋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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