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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立涛:关于加强高校科研实验垃圾处置工作的建议

  高校科研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垃圾与普通生活垃圾不同,特别是土木建筑、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类科研实验室产生的试验垃圾,可能包含有建筑类垃圾、危化品的容器、废液、废固体药品及其他废弃污染物,其特点为类别杂、生活垃圾含量低、对健康或环境危害大。这些实验垃圾的处理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进行。

  我国对科研实验垃圾的处置工作相对落后,一些高校试验垃圾处理工作基本处于无监管状态。究其原因:除了对实验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充分、法律意识不足等主观因素外,保障措施不充分也是重要原因。例如,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需要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专门负责,但目前高校基本处于找不到具有此类资质、且愿意开展此项业务的企业配合完成工作。 

  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1.尽快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机制。建议高等院校的主管单位和垃圾污染问题的主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高等院校试验垃圾处理问题,建立有关部门沟通、联动机制,消除监管死角,解决目前高校实验垃圾处理人人管而又无人管的局面。 

  2.扶植有意愿、有能力开展试验垃圾处理工作的企业。高校试验垃圾产量小、品种繁杂,处理工作繁琐,同时进行试验垃圾处理赢利空间小。这导致一方面市场上从事该类垃圾处理工作的企业数量凤毛麟角,另一方面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不愿参与处理高校产生的少量试验垃圾。建议一是鼓励并且在政策上扶植一些企业开展此类业务,二是及时为高校提供企业信息,通过招投标等形式使高校与企业对接,妥善解决试验垃圾处理问题。 

  3.定期检查、暗访高校试验垃圾处理工作,对执行效果好的公开表扬,对差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同时定期开展高校职能部门教工专项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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