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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曌琼:重视解决垃圾渗滤液处置难问题的建议

  垃圾堆存过程中由于自身含水、生化反应以及大气降水等原因,都会产生垃圾渗滤液,一般占到垃圾处理量的25%~50%,受地域、季节、降水等条件影响产生量甚至更高。垃圾渗滤液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水质复杂且危害性极大,若不加处理直接排放,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我国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城市垃圾转运站的渗滤液处置以及排放标准等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但是即便规范运作的垃圾填埋场也常因处置能力不足而出现超量储存的问题,并由之带来一系列安全隐患。 

  一、造成垃圾渗滤液处置难的原因 

  垃圾渗滤液处置难,主要存在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技术管理方面,目前垃圾渗滤液管理技术指导文件存在内容笼统,指导性、可操作性、适用性不强的问题。 

  (二)运营管理问题,一是源头削减力度不强。城市生活垃圾有机物成分比例大、含水率高,由于源头减量化程度较低,直接进入填埋场、焚烧厂的生活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巨大,超过处理设施负荷。二是项目建设和运营经费不足。渗滤液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费用高于一般生活污水项目,往往因经费不足造成建设、运营标准偏低而不能满足环保要求。三是深度处理技术有待进一步研究。渗滤液的成分、性质因地域、季节等因素差异较大,所适用的处理工艺互有不同且各有优劣,尤其是浓缩液处理更是世界性的技术难题。 

  二、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系统修订相关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地区差别以及现有技术可行性,按照分区、分类、分期、分级的原则,专门制定相应控制标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指南、标准及工程技术规范文件,使之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目标可达性。 

  (二)加强运行管理和资金管理 

  1.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强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尤其是加大对城乡大型果蔬批发市场、居民社区、餐馆饭店等有机垃圾就地处理分流的工作力度,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和渗滤液减量。重视城市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减量工作,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工作措施,减少进入填埋场的渗滤液数量。填埋场加强科学管理,做到雨污分流,控制开放性填埋作业面面积,减少暴露面,分离场内非填埋作业区地表径流与作业区的渗沥液,避免产生大量渗沥液。 

  2.加强投入、建设和运营资金管理。合理规划建设相关项目,避免以往重建设、轻运营的思路,防止因运营费用不足导致无法运行,设施、设备闲置造成浪费。加大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的投资力度,特别要重视老填埋场的改造和相关指标监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改造建设填埋场的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设施等,按照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标准保证投资。 

  3.加强新技术以及设备的研发。鼓励企业、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多学科相互结合,加快新技术研发、引进和再创新。鼓励开发垃圾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促进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的产业化发展。鼓励各地探索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多种形式的渗滤液处置工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引导,不断推陈出新,研发出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的新技术、新工艺并加以推广应用。 

  4.改变单纯以价格为标准的项目招投标方式,使合乎实际要求的设备生产企业、真正具备相应技术和运营能力的项目运营企业能够获得渗滤液处置项目。同时加强合同监管,用经济和行政手段督促要求项目运营方完善处理设施,保障项目稳定正常运行,按照协议数量和标准处理渗滤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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