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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晓芳:关于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的建议

  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评估,是提高决策水平和政策执行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要求。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第三方评估逐步被引入我国政府决策工作,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社会治理创新和打造现代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业已成为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 

  总体来看,政府决策第三方评估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还有一些急需解决的不足。一是缺乏顶层设计。目前开展的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第三方评估,以及出台的第三方评估实施意见或办法大多局限于某个领域、某种工作、某项政策,总体上还处于零散自发的探索阶段,尚未建立覆盖广泛、常态化、规范化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二是评估机构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对评估机构缺乏统一引导和发展规范,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尚未建立第三方评估准入制度、等级评定制度、监督与退出机制等。三是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专业化水平不高。目前承担第三方评估工作的主力军仍是学术机构、科研机构、协会、学会等,基本属于官方评估模式或官方主导下的评估模式,真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成立时间短、数量少、实力弱,并没有得广泛认可。同时,评估机构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缺乏专业评估人才,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评估结果运用不充分。存在“为评而评”现象,评估结果与奖惩机制、资源配置、信用体系建设等相脱节,导致评估流于形式,约束力有限。 

  对于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第三方评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 

  在深入开展政府内部自我评估、上级对下级综合评估及单项评估、加强重点工作督促检查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健全完善多元化的政府工作监督评价体系。将第三方评估纳入政府工作规则,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确立第三方评估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作为政府决策的必经程序,并将评估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之中。 

  二、制定完善的第三方评估制度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政府决策第三方评估实施意见,为第三方评估提供制度保障,指导并规范第三方评估的普遍开展。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政府决策第三方评估的总体框架,明确主体、对象、评估程序、评估结果运用、保障措施、信息公开等具体内容,进一步规范评估行为。制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统一规范第三方评估行业标准,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等进行约束,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准入、考核、监督、退出等机制。鼓励、支持民间或非公益性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展,从政策、税收、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机制,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评估机构行业自律 

  借助“中国第三方评估网”等行业协会平台,制定行业自律公约,规范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引导第三方评估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通过开设论坛、举办沙龙活动、学术研讨等多种形式,提供供需信息,开展行业合作,加强研讨交流,展示评估成果,推动行业共同发展。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对评估时出现重大失误、提供虚假结论或发生廉政问题的评估机构,取消其评估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积极培育第三方评估人才队伍 

  结合我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制定评估人员从业资质标准、专业资格认证标准,培育相对稳定、专业化的评估队伍。从多学科角度开发大型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开放、多元的国内外专家数据库,供评估机构共享和遴选。借鉴、学习国外先进的评估理论、评估指标和评估工具,注重“互联网+评估”和大数据建设,加强对评估人员的系统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注重评估结果的运用 

  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评估报告都应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公开。一方面,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作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的参考。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直至问题解决。另一方面,不断完善行政问责机制,探索将评估结果作为优化年检程序、参加表彰奖励、个人职级晋升、精神文明奖发放的参考条件,把评估结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评估效应,从而通过评估达到促改革、促建设、促管理、促发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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