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要闻 > 山东
马立健:取消房屋预售制度的建议

  我国商品房开发建设销售采取预售制度是指开发商得到住建部门预售许可,在房屋建设到一定程度但未达到入住标准的时候就可以进行销售 

  这种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方便开发企业加速资金回笼,减轻资金压力,更快向社会提供房源,满足社会购买需求。但目前这一制度所存在的种种弊端越发明显,已经不适合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一是一旦项目烂尾或预售许可被撤销收回,购房者将无法拿到能够入住的房子,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土地开发门槛降低,资金不充裕的中小企业也可以开发建设,或多或少存在未取得预售证就违规销售的情况,侵害群众利益;三购房者买到的都是期房,不直观,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给开发商偷工减料、投机取巧、减少设施配套的机会。 

  在全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大背景下,预售制度已经失去了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待房屋及配套设施全部建成,达到入住标准并取得综合竣工验收后再进行销售。这样既能保证购房者的利益,又符合“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的市场交易规则,还能遵循市场经济中适者生存、强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减少人为、制度对市场经济的干扰。 

本网站由北京凯行同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中国致公党版权所有京ICP备100128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