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要闻 > 山东
何长锋:建议加强网络售药第三方平台监管

  “网购”成为我国居民主要日常消费方式的情况下,互联网售药由于简化了中间环节节约了销售成本受到青睐,供需双方共同推进了我国互联网售药的快速发展,据预测2019年中国医药电商市场规模将突破千亿元。 

  互联网售药主要分为官网模式和第三方平台模式。其中,由于许多药品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对互联网技术运用不成熟,独立自建和管理网络销售平台成本太高,同时自身产品数量有限,缺乏引流获客能力,大都选择入驻第三方平台进行运营第三方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其虚拟性、隐蔽性和跨地域的特点加大了监管难度,再加上互联网售药法规建设相对滞后以及第三方平台审核、监督、约束规范不力,出现了第三方平台商户违规卖处方药、部分平台网售药价远低于市场药价、发布虚假信息、销售违禁药品和假药、网络售药配送不合要求等一系列问题。为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对第三方平台的监测和监管力度。一是加快建设全国性的网络医药监管平台总结四川、山东、江苏等省份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的经验,搭建全国性的网络医药监管平台,通过先进的互联网监测手段实现全网覆盖、统一监管,有效控制互联网售药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健全完善互联网售药法律法规,明晰第三方平台、实体药店、入驻商户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对网上销售药品的范围、宣传、药品储存及运输、违法违规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使互联网售药有法可依。 

  二、对第三方平台售药实行论证管理。近期多家生产企业声明停止给第三方平台“药师帮”供货,主要是由于“药师帮”上的商家未按照企业规定的价格进行网上销售,破坏了企业的价格体系,严重影响其他渠道的销售。建议监管部门依据供应企业对第三方平台的授权许可范围(如零售价格、销售区域等)进行论证管理,以保护供应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网上售药的配送方式。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常规销售渠道对配送方式的要求十分严格,但网上销售配送方式标准不一,有些商家把要求必须冷链储存配送的药品用普通快递寄送,存在严重的药品质量和安全隐患。建议对网上售药的配送方式建立统一标准(如规范配送公司对药品的包装方式、特殊标示等),确保网上销售的合格药品在配送过程中不产生质量和安全隐患。 

  四、提升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成本。相比较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重资产),第三方平台(轻资产)的建设和运维成本较低,且由于监管法规相对滞后,造成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成本较低,起不到应有的倒逼和警示作用。建议一方面提高对第三方平台注册资本要求和专业资质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另一方面在要求第三方平台负责对入驻企业的资质审核、交易行为监督的同时,要求其建立担保机制,以提升其违法违规的成本。 

本网站由北京凯行同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中国致公党版权所有京ICP备100128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