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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浙江宁波市委会建议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开发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是一项造福农民、美化乡村的民生工程。而位于浙东沿海的宁波,是河姆渡文化的发祥地,有着不少极具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村落。

  2016年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明确提出要以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文化自省、文化自信来做好做精保护历史文化村落的工作。我市各地各部门也积极投入到开展规划编制、加强项目建设、强化政策支持等具体工作中去。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致公党宁波市委会在本次市政协会议上专门提交了题为《加强宁波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推进美丽乡村》的集体提案,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委会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社会开发深度不够、总体的品质有待提升,受到土地性质、资源基础、资金投入等因素影响。二是人才资金保障不足。保护利用急需一批精通古建筑、地方文化和民俗风情的专业人员和投入大量资金,现阶段这两项要素均比较缺乏。三、民俗文化传承困难。原有传统手工艺和民俗文化后继乏人,保护和传承面临困难。四、自然损毁现象依然存在。长期的风雨侵蚀、蚁灾虫害,致使不少古建筑的木结构遭到严重损坏,部分古建筑已成为危房,甚至出现坍塌。

  为此,我们建议:

  一、科学编制规划、强化技术指导。做好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开发工作,必须高标准、高起点地搞好规划,修编完善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开发总体规划。在规划导向上要注重准确定位保护利用的主题;在规划内容上要加强古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鼓励引导规划编制单位做好持续跟进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工作合力。资金、土地、人才是当前直接制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开发工作的主要因素。建议着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一定建设用地指标,推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开发工作顺利启动;制定有效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开发;着力培育一批精于古建筑修复、民俗文化研究的专家能人,并进一步重视乡村土秀才、土木匠、土泥瓦匠等土专家作用等。

  三、重视融合发展,以村落保护利用提升村民生活质量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增加村民收入改善村落人居环境促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开发与村民生活水平提升同步发展,以实质利益获取村民对村落保护的支持。如多渠道增加村民收入盘活历史文化资源优化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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