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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华:人民政协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职能之异同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都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的三大基本职能,与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不同的是,民主党派关于政治协商职能的表述是“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各民主党派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中的参政党,是独立的政党,又是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重要参加单位,政治协商的职能对于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来说,既紧密联系,又各有不同,准确把握两者的异同,找准两者的结合点,能更好地推动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在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一、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职能与民主党派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共同点 

  1、二者的协商的内容基本一致。无论是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还是民主党派参加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 

  2、二者均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政治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2015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习近平在2014年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20183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时说,“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各民主党派参加的政党协商正是各民主党派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最主要途经和方式。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参加的政治协商均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都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 

  3、二者均为非强制协商。各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都是非国家权力机构,协商不决策、监督不强制、参政不行政,通过有效的民主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把党的决策部署落实下去。 

  4、二者的目标一致。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参与政治协商,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职能与民主党派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不同点 

  1、二者的表述及历史演变路径不同。20183月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有关人民政协职能的表述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最早确立的一项主要职能,是自人民政协诞生即在1949年的人民政协组织法中就明确规定的,并在其后各个不同历史发展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2年12月,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政协章程(修正案),章程总纲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这实际上是首次明确了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1995年1月13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提出《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指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再一次明确了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2004年3月12日,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明确提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至此,人民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确定了下来。 

  20159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有关民主党派职能的表述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在此之前,无论是政党之间的政治协商还是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党派都是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但是在有关民主党派基本职能的表述中,并没有“政治协商”这一职能,直到中共十八大以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特别是20152月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政党协商”这一概念,并将政党协商放在协商民主七种渠道的首位,凸显了我国政党间政治协商在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协商制定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责任更加重大。虽然在民主党派职能的原有概括中,“参政议政”也可以包含一部分政治协商的内容,但不足以凸显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协商以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在认真总结和深入研究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正式将“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作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之一。 

  2、政治协商的实现方式不同。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主要依靠的是人民政协自身的平台,主要通过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以及政协在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形成过程中及时召开专题座谈会,通过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形成视察报告、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通过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各种形式就“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开展政治协商。 

  民主党派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平台更多,渠道更广、形式更多样。除了可以依靠人民政协的平台外,民主党派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主要通过政党协商的形式实现。政党协商是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直接协商。政党协商主要通过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就“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的有关重要文件;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问题;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另外,民主党派以政协参加单位的身份参加人民政协组织的政协协商,也是民主党派参加政治协商的重要渠道和平台。民主党派以党派的名义在人民政协组织的政协协商中发出“党派声音”,发挥重要作用。除以民主党派集体的名义参加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外,民主党派成员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府协商、人大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 

  3、政治协商的主体不同。人民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是各个界别的联合体。我国的8个民主党派是由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虽然民主党派参加的政治协商也具有代表性,但是与人民政协相比,人民政协组织的政治协商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能反映各行各业、各界人士的意见。 

  4、参与政治协商的主动性不同。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主动协商。人民政协作为组织者,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邀请各界别人士,各相关部门,通过会议、调研、视察等各种形式开展主动协商。而民主党派更多的是作为参与者,被动的参加政党协商、政协协商等各种形式的政治协商,缺少主动性。 

  三、人民政协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职能互促互进,共同发展 

  习近平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与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事业,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单位。人民政协履行好政治协商的职能作用,离不开民主党派作用的发挥,而人民政协又是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重要平台和阵地,提高民主党派参加政治协商的能力,对于推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取得更多成果有着重要意义。 

  1、人民政协要用好民主党派资源,促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职能的履行。 

  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场所,要充分认识到民主党派集体力量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鼓励民主党派作为政治协商的重要力量在人民政协发挥作用。 

  一是要落实好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协组织的政治安排,为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协组织的政治协商奠定基础。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要求,保证民主党派在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一定比例;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要切实保障民主党派提出批评的自由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要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人中占有一定比例;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有民主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机关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干部。 

  二是人民政协要精心组织,为民主党派知情明政搭建平台。参加政治协商需要为各民主党派知情明政,了解相关事项。人民政协组织开展的考察、调研、座谈、交流、汇报等活动中,要邀请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协组织的各种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学术研讨会、联合书画展等活动,也可邀请民主党派参与,增进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系和友谊。 

  三是人民政协要主动服务,努力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中的作用,不仅要满腔热情地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搭建舞台,而且要设身处地为民主党派着想,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搞好服务,多做沟通感情、排扰解难的工作,主动为他们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特别是政协机关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联系。互相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加强协作和配合,推进工作。政协的有关文件,视情抄送各民主党派,以利于他们及时了解政协的工作情况。 

  2、民主党派要提高自身能力,通过人民政协的平台更好履行政治协商职能。 

  以民主党派集体的名义参加人民政协组织的政治协商是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重要途经和实现方式。民主党派要结合自身政治定位的内在要求,切实加强政治协商能力建设,在人民政协组织的政治协商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民主党派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重要平台的价值和作用。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民主党派所不具备的体制优势、资源优势。民主党派要高度重视和发挥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渠道和平台作用,努力在政协协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民主党派要提高自身政治协商能力。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努力提高政党协商能力,担负起政党协商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更加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政党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要继承多党合作优良传统,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争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增强责任和担当,共同把中国的事情办好;要不断提高调查研究和协商建言的能力,自觉立足大局,紧紧围绕大局,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着力发挥人才、智力、资源、平台等独特优势,,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贴近群众、贴近实践,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确保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做到“有事会商量”。 

  三是民主党派要善于发挥集体力量。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汇聚集体智慧,发挥集体力量是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协组织的政治协商的重要优势。民主党派要汇聚党派成员的力量,汇集全体成员的智慧,以自身所联系群众为基础,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中用好集体智慧和组织优势,突显组织力量,在政治协商中发出“党派声音”,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20152月 

  2、《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6月25 

  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20159月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20183月修订 

  5、《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201512 

    

  作者: 

  王成华,致公党烟台市委主委、烟台市人防办主任、山东省政协委员、烟台市政协常委致公党山东省委理论研究委员会主任 

  马海涛,致公党烟台市委组宣科科长、烟台市莱山区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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