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答复现场
6月10日,致公党洛阳总支党员祖恩厚于今年洛阳市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土地证大证未分割住宅过户的建议”的提案,得到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答复。
关于洛阳市房地产领域相关历史遗留问题,洛阳市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专项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洛阳市问题楼盘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处置办法>的通知》,对这一类问题提出了解决实施办法。通知明确,在登记办证环节,对国有土地上,购房群众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的(原郊区人民政府颁发的除外),不再要求税务部门出具免税证明,相关内容按原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内容进行登记,土地信息按现状记载,土地性质不变,后续业务按现状办理。
按照通知要求,针对这类房屋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办理流程和处置办法。按照处置办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备注“该不动产登记按照《洛阳市问题楼盘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处置办法》办理”,因土地使用权原因,存在可能补缴土地出让金情形的,办理转移登记时,买受人应出具符合缴纳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承诺后办理转移登记。
洛阳总支党员曹楠、郭亚鹏参加了答复见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