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谐社会的内涵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们要构建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1、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根据我国宪法对我国社会性质的定位,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在我国进行和谐社会的建设,它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是坚持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为世界和平作出贡献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规定性所决定的。
构建深圳特区的社会和谐,就是要在中共深圳市委的正确坚强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坚持人民民主和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以深圳地区的社会和谐促进珠三角的社会和谐和港澳台的社会和谐,促进我国的社会和谐,为我国社会和谐建设继续发挥实验田作用,要用实际行动向华夏社会证明,深圳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也要争当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的社会和谐发展的排头兵。
2、和谐社会是执政党先进性的试金石。中国共产党自从1949年执政以来,一直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民主制度、民主形式、民主手段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于执政党组织是否能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等等,这些都是当前和今后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考验。因此,执政党要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先进性和素质的全面提升,要不断把探索遵循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和人类社会、我国社会的发展规律,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更加有效地完成人民和时代赋予的使命。
3、构建和谐社会参政党有责。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执政党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我国今后的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参政党作为中国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其历史地位和现在职责,一是我国宪法所规定,二是人民所赋予的,三是与执政党长期合作的历史所确定的,每当在国家有重大的政治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参政党都会自觉地与中国共产党一道,与广大的人民群众一道,投身到社会变革的洪流中,贡献自己的智慧、资源、努力和精力,协助执政党去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因此,作为参政党,我们热烈地响应执政党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并积极行动起来,发挥参政党不可替代的优势和历史使命,把自己作为一股优势资源整合到统一战线的整体的资源优化的组合之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发挥其独有的政治功能作用。
二、构建和谐社会参政党要有所作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靠共产党的领导,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现行社会政治体制中的参政党,要有作为,发挥重要作用。
1、参政党在国家政治中有效地发挥影响力,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重要标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推动力量。
在我国的政党结构当中,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通过行使政权、发挥权威性作用来治理国家,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参政党是八个民主党派,其具有政治联盟特点,代表各自所联系的群众利益和要求,通过协助执政党和政府,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而发挥作用。
与执政党不同的是,参政党发挥影响力的有效作用,主要是协调、协商、建言献策和民主监督,其功能是辅助和促进性的。
目前,在历史发展的新阶段,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存在着许多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如:贫富悬殊,特别是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不完善,民主法制不健全,缺乏诚信,道德失范等问题,这些问题执政党正在通过政治、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并明确提出和确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作出了一系列决策布置,以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参政党则通过提出科学的、有见地的社会改造意见,通过参政议政,来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协商来发挥影响力,影响诸如:投资、税收、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为不发达地区、弱势群体、社会底层提供政策救济,改变社会不平衡发展的趋势,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2、参政议政是参政党发挥影响力的最重要途经
参政党必须在我国政治格局的历史定位中,发挥作用。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现行的政党架构中参政党的历史定位,是我国政党政治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人民的选择和赋予的崇高使命,是与共产党长期精诚合作的结果。民主党派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事业上的分工,是以参政党身份参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在国家事务中有自己的发言权,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发挥影响力的最重要途径是参政议政,主要通过两个渠道来体现这一性质。
第一个渠道是代表自己所联系的那部份群众、代表他们的利益和要求参政议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社会秩序等方面,反映出其界别的正当的利益诉求和愿望;并对党和国家在政策创制、公共秩序、宏观调控等事关社会发展的大事中,提出有见地的看法和意见,完善并补充其不足;同时配合、支持党和国家,协调好界别与社会、国家的利益的统一和谐的关系。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意见,具有明显的界别特征和代表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的促进力量。
第二个渠道是参政党在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人民政协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同时,人民政协也是民主党派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协商讨论及履行职责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
因此,各民主党派作为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应该积极运用人民政协这一参政议政大舞台,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协商讨论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积极履行参政党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将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很好地联系起来,这是构建成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参政议政的组合形式。
3、界别作用是参政党发挥作用的基础
和谐社会的建设,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社会发展形态的公共秩序的建立与维护,是一种治理国家的政治整合功能的运用,党和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是一种政治包容和吸纳功能的体现,一个成熟的现代社会,其多元的政治力量可以在这包容吸纳当中发挥高效率,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的规律。能否把握这一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对执政党、政府和社会机制的有效性、包容性、整合的智慧与权威、以及有效执政和弹性的考验,是党和政府面临社会发展时,对自己的适应能力、发挥社会积极性的能力以及是否善于处理政治参与压力能力的挑战。我们的党和政府为此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很多经验,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重要的进展。民主党派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事务中,在配合、服从国家建设大局的事业中,有效地发挥了其政治功能的作用,在事关政治大局、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利益事件的问题上,做到了与执政党同心同德、肝胆相照、坚定支持、目标一致,在我们的社会的政治势力整合过程当中,坚定不移地保持步调一致。
但是,政治联盟和政治上多元化力量的组合,一方面是要在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开展和进行,另一方面,民主党派要想在社会统一发展的进程中,在统一战线的广泛联盟中发挥自己有效的能力和作为,关键是要团结好自己所代表的那部份群众,并能够正确地反映他们正当的利益和权益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民主党派的内部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在价值诉求、利益体现、社会分工和政治参与,已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现代社会分工细密,角色分离和专门化趋势明显,党派自己内部的价值取向,怎样协调统一和有机组合,是党派自身发展的重要课题。事情明摆着的就是,民主党派在国家事务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中,应该是一支团结的队伍,高素质的队伍,能在自身代表的界别中具有权威性,受到所代表的群众的充分信任和认同;同时,党内关系协调和谐,党内政治文化体系完善,价值理念目标一致,总而言之,发挥界别的有效作用,是民主党派根本所在,是其基础,把这一基础工作做得扎实,做得有效,党派在和谐社会的构建当中,才有发言权,才有发挥作用的一席之地。
三、构建和谐社会与参政党自身建设和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沉淀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精髓-"和合"精神。用辩证法的眼光来看,"和合"是一个关系范畴,包含着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包含着同一整体和系统中的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生相克,相辅相成,从而达到相互协调的平衡状态,实现多样性与一致性的和谐辨证统一。
作为参政党,我们要充分运用和发挥"和合"的精神内涵,在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事业时,加强自身的建设,以党内和谐来促进社会的和谐。
应该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市场经济各种要素也在不断地深入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和生活理念当中,社会主体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市场经济的力量正在促使社会主体由群体本位向个体本位过渡,个人的自主和独立性大大增强。这体现在民主党派内部,其一就是党员作为参政党的主体,其参政议政和参与党内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愿望日益加强;其二由于党员自身的发展和成长的路径各殊,价值多维化,认知多元化和行为多样化,已成为一个特征;其三是市场经济的深入必然导致了传统方式向更加创新和开放思维方式的转化。这种情况,出于建设党内和谐的必然要求,民主党派在自身建设和发展中,也要实行发展模式上的转型和变化,以适应其使命职责的需要。
1、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要坚持以人为本,这表现为在向党和国家进言献策时,要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头等大事,实现、维护、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同时,作为对待民主党派内部的参政议政要求,表达和维护正当权益的愿望,要让党员有畅所欲言的渠道;要设立党务、政务、社会发展论坛和学术探索的平台;要注意人才的培养,让党内有识人士有表现和发布真知灼见的机会;把党内和谐环境真正建立起来,让参政党成员对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智慧与激情,在和谐社会构建事业中做出贡献。
2、参政议政的理念在法制框架下定位
法制社会是一个良好社会的写照,它既要求人民群众也要求政府、政党均需以法律为准则,要求社会全体成员和单位、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民主党派在新形势下的参政议政工作,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包括开展民主监督和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热点,要真正认识围绕法制原则进行参政议政,是我们作为参政党从理念上和动作模式上的转型。从现行先进的社会治理方式来看,法治社会是目前最能代表人民利益,最能真正维护人民利益,最能保证社会的治理能从公平公正的起点出发,保障弱势群体和广大人民群众不至于受到强势群体和公共权力的侵害的。不论是普通大众还是法律的制定者,其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都必须在法律的约束和框架下开展,人为的因素,只作法律准则的补充。参政党应认真研究,制定对围绕着法治管理的社会发展的机制,来开展参政议政,探索和发展参政议政新的模式。
3、组合政治优化资源,促进参政党参政议政系统的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民主党派肩负的责任愈加重要,其政治功能也在不断地强化与分化,其角色的定位也随着政治功能的专门化和多元化而变化着。就拿深圳的参政党结构的定位而言,由个人到支部、由总支到市委,呈现了多个政治层面的架构和功能要求。因此,需要把分化的角色和资源组合起来,促进上下部门、不同组织之间的协调,作到既能以整体的力量发挥作用,参与高层的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又能细化分化到不同层面,发挥对不同区域,不同社会阶层的参政议政,使参政党形成上下之间,组织与个人之间的良性互动。
4、集中有限资源,打造参政议政精品
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途径,经过多年的发展,渠道很多,但相对集中而又最有权威效率的,是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提出建议案和人民政协中的提出提案。仅以深圳市政协提案数为例,深圳政协建立以来,每年的提案就有近三分之二,出自于我市八个民主党派,而市政协党派界别的委员的人数,只占委员总数的约六分之一,这说明了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方面的踊跃,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基本是一样的。但是,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精品的理念和机制,尚未完全地在党派参政议政的工作体现出来,很多提案、建议案的内在涵义和中长远意义,往往来不及挖掘,在当年提出后,就在当年的回复中消失了。其实,关联社会发展的重大题目,基本上没有一件在时间上是短暂的,应该坚定不移地去推动和不断完善,创新可以是一年一个新花样,也可以是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效里不断地改良和完善。因此,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一方面可以百花齐放立竿见影,但更应该瞄准那些将对人民生活有重要改善、社会环境有重大优化、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真正去推动这些参政议政产品的完善,用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决心,打造参政议政的精品。(张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