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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林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考察团"赴江西考察
 

    5月19日至28日,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率领考察组就"林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江西省进行专题调研,强调发展林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罗豪才深入江西省宜春、赣州、吉安、九江等市山区、丘陵、平原,与县乡村干部深入座谈,走村入户听取农民意见,考察林业生态和产业建设的成功经验,探讨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和潜力。他对江西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予以高度评价。

    罗豪才说,江西是我国林业大省,是全国集体林权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省。通过大力发展林业,努力推进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江西省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林业产值和林农收入得到较大增长,农村面貌得到了很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林业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抓手。

    

    罗豪才指出,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对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独特作用。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巨大潜力,关键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发展全局,处理好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关系,推动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的关系,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和效益;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努力提高林业生产力,增强发展动力;处理好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的关系,努力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处理好政府主导与林农主角的关系,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的发展。

    致公党中央常务副主席杜宜瑾在发言中说,长期以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在林业发展上取得了很大成绩,林业正在成为江西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林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在山区,林业更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林业发展能促进农村生产的发展,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促进农村乡风文明的形成发展,促进村容村貌的美化,促进基层民主管理。江西林业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还蕴含着巨大的潜力,要继续强化林业自身发展,完善林业内部发展机制,不断挖掘内在的发展潜力,并为林业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认为,江西省提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思路与实事求是的符合经济发展水平、乡土特点与村民意愿的新农村建设模式为中部地区、特别是欠发达的山区作出了示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更为农村生产发展与农民增收带来突破性的贡献。但是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的任务仍然很重,需要调整山区的产业结构、加强林业与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山区产业,创绿色家园建小康新村。

    中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长杨继平就林改的作用和意义作了发言;致公党中央秘书长曹鸿鸣就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问题,考察团成员崔海信就山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问题,考察团成员李智勇就集体林区"责有其利"问题作了发言;考察团成员高吉喜就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作了书面发言。(郭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