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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周边省市联动发展的提案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湖南、广西、福建、江西、贵州、海南等周边省市联动发展具有现实基础、重大意义和广阔前景:一是地理上相邻,历史上关系千丝万缕,文化、政治、社会、经济联系非常密切,各地区位优势互补明显。二是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的推进,湾区内部的产业联系将会更强,周边省份如果只是沿袭原来的“发挥区位优势、承接产业转移”思维,就有可能失去新一轮产业发展先机,需要积极对接大湾区。三是周边省份广阔区域可以通过资源、人才、产业链等的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足够强大腹地支撑。

因此,建议:

一、推动发展空间衔接

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配置航运、航空线路,科学统筹布局交通基础设施,加强互动与合作,促进服务保障一体化。

周边省市选址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区,发展“科创飞地”。开展科创孵化,探索“异地研发孵化、驻地招才引智”协同创新模式,引导本地企业在香港、深圳等地建立研发中心,实现“孵化在大湾区、产业化在内地”。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粤港澳科技创新产业园,引进一批龙头旗舰企业和高成长性产学研成果入园,健全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在机构职能、管理服务、政策税收等方面与大湾区无缝对接。

二、推动产业链合作联动

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与内地产业链供应链共建清单。建立深度融合的产业链、供应链,合力打造特色旅游产业链、邮轮游艇产业链、智慧产业链、国际会展产业链、航运物流产业链、现代海洋服务产业链、深海深空产业链等,共同提升全球供应链服务管理能力。

完善一体化统筹推进机制,深化开展区域发展协作,在价值链、人才链、信息链、资金链上与大湾区深度融合,更好推进地方开放崛起深入实施。积极与粤港澳拓展产业深度合作,借鉴港澳商务制度及规则,吸引港澳及国际资金投资内地。

三、构建区域协同创新生态

强化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对周边省份辐射带动功能,推动大湾区与周边省份共建协同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共享创新创业资源,建立孵化器对孵化器、平台对平台的精准协作机制。

整合地方高端创新要素,借助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优势,深入开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创新合作,吸收转化国际一流创新成果。支持与大湾区共建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优化区域科技创新创业环境。积极推行科技创新信用等级和“黑名单”制度,强化对侵权和失信行为的打击惩戒。深化与大湾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海关等部门在跨区域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方面协作,推动以仲裁、调解等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四、发挥资源禀赋优势

借力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优势,整合要素,互补资源。依托海南、福建、贵州等旅游优势资源,构建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配套健康产业和高端旅游康养地,吸引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居民及中外游客前来旅游,形成经济体之间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稳定供应基地,是资源互补,互利共赢的客观需求。大湾区对农产品需求迫切,购买力强,但农业经济相对处于短板。周边省份可以为其配置农产品供应基地,构建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水果园、大菜园及畜产水产养殖基地。

五、优化人才培养和发展环境

着力完善一体化人才使用、人才流动、人才评价和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创新教育“融合式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特色化、国际化、应用化,从源头上解决产业创新人才瓶颈,包括打造应用型教材、共建实训创新基地、设立国际产业技术认证中心等。

制定长远规划,建立科教合作长效机制,与粤港澳方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互访、交流、考察活动。设立相关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处理科教交流工作,推进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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