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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鸿鸣率队在广西开展“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调研

 

调研组考察凭祥市下石镇新鸣村板小屯乡村治理情况

调研组在南宁召开“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座谈会

调研组考察桂林市永福县增村村乡村治理情况 

  7月2日至7日,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曹鸿鸣率致公党中央法制建设委员会调研组在广西南宁、崇左和桂林开展“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调研。致公党中央法制建设委员会主任、中国侨联副主席李昭玲参与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崇左市宁明县爱店镇那党村、凭祥市下石镇新鸣村板小屯和友谊镇平而村;桂林市永福县曾村村,平乐县平乐镇马渭村等地的村民自治、边民纠纷调解、乡村法制建设、村规民约制定与实施等乡村治理情况,并在南宁、崇左、桂林分别召开座谈会,与民政、司法、农业、综治办等政府有关部门研讨乡村治理情况,探寻创新乡村治理体制的良策。

  曹鸿鸣表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底层微观设计和重要一环,对国家治理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对于乡村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发展的有益探索,既对民族、沿边地区的乡村治理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又对全国的乡村治理、基层治理具有借鉴意义。

  曹鸿鸣指出,创新乡村治理体制,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依法统筹规划,严格、科学、细致、严密地设计不同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程序和方式;其次,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创新乡村治理模式,促使乡村治理与当地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相结合;第三,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并注重村规民约等软法规范建设及其作用的发挥,树立良好乡风民风;第四,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推动基层治理合作互动机制形成,积极营造党委领导有力、政府主导有为、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有序、法治保障全覆盖的善治局面。

  致公党中央法制建设委员会秘书长、参政议政部副巡视员郑业鹭,致公党中央法制建设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郑鈜,致公党中央法制建设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黄桂林,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旭,华东政法大学法治中国建设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孙煜华,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法部基层司、农业部经管司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等参与调研。

  致公党广西区委会主委、广西自治区卫计委副主任夏宁,致公党广西区委会专职副主委陈金国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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