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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召开“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专题座谈会

  1月15日上午,致公党中央召开“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专题座谈会。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致公党中央常务副主席蒋作君,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全国侨联副主席李卓彬出席会议并讲话。致公党中央常委、致公党中央文化委主任李羚主持会议。

 

  蒋作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与会人员认为,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和利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如:部分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历史文化古迹安全形势严峻;重个别古迹保护,而周边保护力度不够;过度商业化;文保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文保从业人员薪金不足、人才队伍流失严重等问题。 

  蒋作君在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指出,历史文化古迹是凝结了古代文化的现代存在,历史文化古迹既要保护好,也要利用好。要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当,就是矛与盾的对抗关系;如果处理得好,就是手与足的和谐关系。蒋作君强调,做好历史文化古迹保护,要“修旧如旧”,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防止在保护与建设发生矛盾时,牺牲“保护”,作出偏向“建设”的决策。要在保护方法上研究创新。此外,还要促进相关法律的健全,督查有关政策的落实,严惩破坏、盗窃文物行为,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培养和留住人才。历史文化古迹的利用,要在科研层面的文化发掘、教育层面的文化学习、游憩层面的居民休闲、旅游层面的观光体验、产业层面的文化创意和外宣层面的中国故事等方面做“文章”。

 

  李卓彬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李卓彬在讲话中指出,做好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工作,要深刻认识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与中华文化传承和文化自信、与“两个一百年”目标以及国家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要探索和理清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的实现途径与策略,推动国家相关立法和政策法规的落实。

 

  李羚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何戍中,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胡雁,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历史名城保护处调研员傅爽,北京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器物部主任吕成龙,北京市文物局原副局长、北京博物馆学会理事长刘超英以及致公党中央文化委委员和有关党内专家围绕我国“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的现状、发展和亟待解决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发言与交流。

  致公党中央文化委委员和相关专家王广振、纪连彬、翟旭东、陈忠洲、黄璞、任海鹰、方馨、何华龙、王建增、田普晓、宋宪强、刘淑慧、刘超、宋静、张英才、张热云、程韦然,致公党中央全体机关干部及致公党北京市委会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现场 

  本次专题座谈会由致公党中央文化委、致公党中央办公厅、致公党中央专委会办公室联合承办。

  (文:王鑫磊,图:赵阳;编校:董巍伟、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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