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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福建省委会表彰“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根据致公党中央部署,2015年以来,致公党福建省委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创建先进基层组织,争当优秀致公党员”活动。在活动中,各级组织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着力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创建先进基层组织,争当优秀致公党员”活动,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经研究,决定授予致公党福清市委等23个单位为“创建先进基层组织,争当优秀致公党员”活动先进集体;授予吴瑞玉等47名党员为“创建先进基层组织,争当优秀致公党员”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省委会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各级组织要大力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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