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斑女:关于规范月子会所监管的建议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自我保健意识增强,月子会所作为一个新生业态应时而生,并逐步被社会公众所认可。尤其是二胎政策放开后,选择到月子会所“坐月子”的人越来越多。由于目前月子会所在国内属于新兴行业,始终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使得开办月子会所准入门槛较低,行业标准不明,像事关母婴身体健康的疾病交叉传染防控、保姆护理人员健康查体、饮食安全及用药安全、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问题等,一直处于监管空白地带,近几年由于监管缺失、责任不清而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给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明确各环节各层面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使月子会所这一新生业态的发展有法可依,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月子会所的主管部门。江苏南京2013年颁布了《南京市产后母婴生活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是产后母婴生活照料服务机构的主管部门”,建议推广南京做法,明确卫生行政部门为月子会所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月子会所的公共卫生安全、疾病防控等问题进行把关,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及行业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二是对月子会所从业人员实行健康证管理制度,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疾控部门查体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是对月子会所中的餐饮服务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餐饮服务单位发证标准进行审批发证和日常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鼓励引导行业自律,成立行业协会,以协会公约或倡议书等形式,强化诚信意识,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不断提升行业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