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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众:引入市场运作模式 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我国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决定性进展,5年来68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未来3年还将有4000多万群众走出绝对贫困。但是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目前在精准扶贫工作上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安排精准扶贫资金有重叠现象,对贫困户动态管理不够。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突破1400亿元,但各级政府、各部门为完成精准扶贫任务,安排扶贫资金时多是从各自职能角度考虑,未能统筹兼顾。虽然各地方政府对贫困户已建档立卡,但对因灾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信息掌握不及时,个别地方甚至因此引发了干群矛盾。 

  二是基层扶贫工作未形成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的操作体系,部分扶贫项目主观盲目性较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滞后,项目储备不足,存在资金等项目或盲目上项目问题,项目效益低下。有的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出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问题。 

  三是对扶贫工作的检查,仍停留在检查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传统老办法上,绩效评价不准确。由于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线长,项目和资金申报审核涉及环节多、管理链条长等原因,监管难问题较为突出。检查人员对当地情况不清楚、不熟悉,尤其是对扶贫项目的认识不专业,造成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不够,同时投入人力物力较多,导致行政成本过高。 

  为此,建议: 

  一、以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保险机构负责贫困户扶贫工作。人寿财产保险机构对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现状有客观、准确的评估系统,且对评审、界定、发放资金、退出范围有充足的经验和科学管理办法。建议借助保险机构这一优势,由地方政府与保险机构建立扶贫合约,在国家制定的扶贫政策范围内,完成扶贫对象的评审、界定、资金发放、退出等扶贫任务。运用保险机构的专业职能,实现对贫困户科学有效地动态管理,对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实行全过程精准管理,及时发现、保障和退出。 

  二、以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确立扶贫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渠道,聘请相关专家和中介机构,建立由各部门牵头的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评审、确立扶贫村的扶贫项目,克服盲目性和非专业性,避免资金浪费。借鉴成功的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和政府采购等经验,由地方政府、扶贫村与专家委员会签订具体扶贫项目协议,因地制宜地确立、发展扶贫项目,确保项目能切实给农户增收。 

  三、政府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引导和绩效考核工作。政府负责政策制订和宣传引导,以扶贫覆盖率、资金发放率、贫困户和群众满意度和扶贫项目产生的效益量化,与保险机构、专家委员会等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和科学的绩效评价系统,并以此作为扶贫工作执行进度和考核数据,对保险机构和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价和奖惩,在完成政府交给的扶贫任务前提下,保证其一定利润,从根本上解决“最后一公里”监管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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