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国家军民融合各项工作全面铺开、梯次推进,各省区市也结合各自优势大力推动本地区军民融合深度快速发展。作为新中国摇篮的革命老区,拥有军民融合发展的天然人文优势,理应在军民融合发展中先行一步,在新时代为传承红色基因当样板,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示范。
目前,由于资源禀赋、历史地理条件和产业结构不同,革命老区在推进军民融合中存在显著差异,部分老区军民融合发展面临停滞不前、力度不够,甚至错过国家战略机遇期的危险,军民融合工作的深度开展任务极为紧迫。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有:一是缺乏专门机构统筹规划,尚未形成协调有机的发展格局,各项相关工作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军民融合随机、自由发展现象较为明显。二是军民融合公用服务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军民技术、创新资源共享不足,“军转民”“民参军”缺少权威信息发布和项目对接渠道,各类要素难以实现有效结合。同时,军民融合的准入领域、项目范围、融合程度、资质条件等没有明确规定,企业找不准重点和突破口。三是支持军民融合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欠缺,对中小企业在成长期和发展期支撑力度不够。四是受产业底子薄弱制约,军品配套层次低,高科技产品较少,地方企业产品多以配件、辅件为主,整机及系统集成不强,难以上规模、上体量,导致军方招标项目时不敢接、不能接。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建议国家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军民融合工作,优先支持老区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跨越发展探索经验。
一是加强统筹,理顺工作机制。建议出台支持革命老区优先实现军民融合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革命老区设置军民融合发展领导机构,科学配置职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军队与地方、地方部门、地方各级之间的工作会商和对接协调,实现综合统筹,为军地科技、资源、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优化配置和实时调控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打造支持革命老区军民融合发展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技术、人才、服务、资本、信息、管理等要素资源有序匹配、共享共用。特别是组建军民两用技术交易和共享中心,与地方技术转化平台并轨,提升技术成果转化效率。对重大军地合作项目,通过召开军地联席会议,明确相关主责主管部门,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资金支持和办理资质手续等效率。
三是着眼解决革命老区产业、资源和要素制约,提升区域军民融合发展的开放化水平。强化高层统筹,使重量级军工央企布局革命老区。通过政策鼓励、走出去招引,促进科技资源优先向老区汇集,高端产业链条优先向老区延伸,形成老区吸引军地资源富集的政策洼地。引导军转干部、退役人员投身老区开发管理,积聚人才资源。加大红色文化、革命传统宣传,以文化融合重塑品牌资源,提升红色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是构建革命老区军民融合金融支持体系,探索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新模式,成立军民融合成果转化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国有资本在军民融合领域的使用效率提供机制保证,为社会资本合理合法进入军民融合领域提供制度保证,为中小型军民融合企业在成长期和发展期提供资金支撑。
五是在革命老区高标准规划设立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基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在军民融合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