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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萍:关于推进我省长租公寓发展消解存量房的建议

  长租公寓是租赁住房的一种重要形式,从2002 年至今已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却因租赁市场不健全、企业融资困难、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发展严重受限,我省除济南外其它城市尚未开始推进。随着十九大明确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并要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长租公寓受到各方高度重视,这一市场正快速崛起。建议我省加快健全长租公寓供应和管理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市场增长点,满足群众租赁住房需求,同时消解房地产库存。 

  一、推动空置房源进入租赁市场,拓宽租赁供给层。住建部门出台相关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现有存量房中自持一定面积住房用于自营租赁,建立长租公寓,对自持部分收回商品房销售许可,自持期限内不准转让、销售,并联合财政厅出台相关税收减免和财政性补助政策。 

  二、利用公积金杠杆,建立公积金用于租赁房的制度。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放宽公积金租房限制条件,改进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一是推动落实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全省一体化政策,在省内实现本地缴存、异地租房提取和贷款业务。二是探索建立乡镇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在城镇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纳入制度范围,帮助新市民利用住房公积金在城内安家,扩大租赁消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切实维护职工公积金购房租房的合法权利。加强对使用公积金的监管力度,出台相关政策严格惩处阻碍消费者使用公积金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长租公寓市场向青年倾斜,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广。由住建部门牵头,将济南、青岛设为长租公寓试点城市。一是建立“长租公寓+社交”运营模式。增加公寓中的公共空间,多种形式增强租客间的互动,迎合青年人群的消费偏好,打开青年住房租赁市场。二是推出求职公寓、考研公寓以及职工宿舍。特点是价格低廉,仅提供生活必备用品,多为床位出租,旨在降低单个房屋改造的成本,吸引大量青年人口入住。三是建立“国有企业投资+互联网企业”运行新模式。政府部门挑选资金雄厚的国企与互联网租赁公司合作,利用资本+技术的强强联合,探索青年社区的盈利模式。 

  四、创新推进互联网+与住房租赁的融合。由传统租赁地产重资本模式转向轻资本模式方向,一是利用“互联网+”实现多元化融资,鼓励长租公寓企业开发租赁投资基金、产业信托基金、物业投资基金等融资产品,联合商业银行、支付公司开发全新理财产品,实现资金重组。利用以基金为核心的“轻资产模式”,一方面解决商业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另一方面降低融资成本和长租公寓企业的营销费用和管理费用;二是通过大数据打造定制服务和精准营销,政府部门主导建立住房租赁大数据库中心,了解我省租房者的消费趋势和消费习惯,解决租客与房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销售效率,精准投放广告和商业布局。 

  五、规范交易行为,推动建立诚信、高效的住房租赁市场。出台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文件,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信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中介人员实名服务制度、服务项目明码标价制度。对违反交易公平的行为定期公示。引导开展行业自律,加强业务培训,促进形成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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