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抓手,也被称为实现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2018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全国范围内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指南。同时,积极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引导各地对标先进、加快工作,各省市积极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领域工作,推动整治工作初见成,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国农村体量大、人口多,农村人居环境基础相对薄弱,整治工作点多面广,目前还存在责任待压实、工作不平衡等情况。二是村庄规划还不系统、不全面、联动性不强,多规融合在村一级落地实施的难度较大,村庄规划编制水平还需要提升。三是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还不到位。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与建成设施闲置现象并存,农村改厕工作还未实现全覆盖且后续管护工作进展不平衡,畜禽养殖污染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农药、化肥使用总量大、强度高,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未得到有效处置。四是资金投入缺口大。多元化投入机制还有待完善,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门槛高、利润低、风险大,影响了社会资本介入的积极性。五是“有制度、有标准、有投入、有队伍、有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治理成果难以巩固。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筹划,切实抓好顶层设计
1.坚持规划引领。一是根据村庄自然禀赋、产业基础、人文历史等,明确村庄类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分类规划建设标准和要求,防止“一刀切”,着力建设体现传统文化、风土人情、独特村居风貌和田园风光的特色村镇。二是发挥乡村规划师队伍进基层、接地气的优势,提升村庄规划编制水平,严格落实建设规划主体责任以及许可管理制度和“带图审批”制度,推动多规融合在村一级落地实施。三是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融入农村建设整体安排,与美丽乡村建设等重大战略联动,按照“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验收”的思路,整合资源,统筹安排。
(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1.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加快编制县域村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改水改厕、水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工作,系统推进农村涉水工程建设。二是基于村庄规模、布局、经济等不同条件,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技术工艺,布局建设各类污水处理设施。三是财政支持方式由补建设资金为主向补运营资金为主转变,确保建成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改变重建设、轻运行局面。
2.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立社会化长效管护机制,一是通过分片区成立农厕服务站、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或农村沼气服务组织、依托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不同方式,全面建立镇村改厕管护服务组织,实现粪液抽取、厕具维修等管护服务全覆盖;二是探索有机农业种植大户集中使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加工生产有机肥料、农户自行分散使用等粪液有效利用途径,避免抽取的粪液随意倾倒造成二次污染;三是加强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有计划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提升。
3.全面改善农村村容村貌。一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加快实施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明确目标和步骤,指导各地尽快启动农村道路硬化“户户通”工程。二是稳步实施美丽村居建设工程,突出乡土特色、地域特色、文化特色,集中建设特色乡村风貌示范片区和美丽村居示范村,着力彰显各地本土民居的新范式。
(三)广开渠道,畅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元化投入路径
一是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PPP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是制定税收优惠、土地保障、价格优惠等政策,吸引各类社会主体投资、捐资支持乡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的引导作用,激励各地把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与恢复、加强集体经济力量结合起来,发展乡村绿色农业、生态旅游、养生养老等新业态,带动农村群众致富、集体经济壮大,并反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四)科学筹划建立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1.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促进县区尽快建立村庄保洁、垃圾清运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化资金投入等长效机制,确保环境设施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有效。
2.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场主体。制定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以建管一体、厂网一体、供排水一体、授予开发经营权等方式,吸引市场主体投入。鼓励实施区域联治,由环境服务商提供“连片整治”服务,通过集群化、模块化的建设运营模式,提升环境服务商的盈利空间。
3.引导农民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增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自觉动手改造和美化家园,变“一头冷一头热”为“两头热”。积极搭建参与平台,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带动作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农村环境。
4.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科学评估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监督考核和奖惩激励,切实压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