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敬辉: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力度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建议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提出了全面实现“省市同权”目标,就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目标和具体措施。为加快落实省政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以下建议:
一、借鉴市区成功经验,“全链条”下放省级审批权限。济南市以历城区、长清区和高新区作为试点,下放相关权限,试点地方承接市级下放的审批权限事项,已经实现在哪一级立项,后续审批手续在哪报批,解决了企业“两头跑”问题。建议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借鉴已成功下放审批权限的市区经验,对已确定下放的审批事项,梳理审批流程及受理材料,实现“全链条”下放,避免出现下放不彻底的现象。
二、加强监督考核,充实人员配置。把已确定下放审批权限的事项作为各市的考核指标之一,提出具体时间节点,定期考核下放进度。充实人员力量,调配具有经验的业务骨干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一窗受理”人员业务培训,为承接省级下放事项做好准备。加强地市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推广有效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三、畅通网络信息平台,实现省市联动。目前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建议对暂不具备承接审批权限下放事项的地市,实施省市联动方式,采用市级受理、发放证书,省级网上审批模式,畅通网上政务平台,全流程实现监管和审批功能,做好衔接过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