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员要自觉做好法治精神的维护者、法律制度的遵守者。”这是上海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市委主委张恩迪在致公党市委10月29日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上对全市致公党员提出的要求。
学习会上,法学专家、致公党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委员黄欣应邀为与会同志讲解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与会同志认真听取了她的讲解,并结合自身工作,交流了学习本次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
张恩迪在主持学习会时发表讲话。他高度评价了全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产生的深远影响,指出全会的召开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诞生,充分反映了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标志着中共中央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性和规律性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治国理政进入了法治化新境界。
张恩迪指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致公党市委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学习和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首先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做出的重大抉择。当前,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要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张恩迪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实践中形成,并由我国的宪法所确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因为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会有根本的保证。
张恩迪要求,全市致公党员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完成和推进包括本职工作、民主党派党务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适应时代的发展。必须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以实现目标的信心、解决问题的耐心、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的真心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真知灼见,丰富其理论与实践。
致公党市委副主委张立军、邵志清、任忠鸣、马进,秘书长凤懋伦,部分常委会成员,部分学委会成员出席了学习会。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了学习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