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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云南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之黄瑞香

  黄瑞香,致公党红河州个旧市基层委党员,曾担任第六、七届个旧市政协委员、常委,第十二届个旧市人大代表,在任职期间,努力参政议政,几年来提出意见建议18件。

 

黄瑞香

 

  黄瑞香自1993年5月加入中国致公党以来,担任了致公党个旧市学习小组组长,在无专干和无经费的情况下,党员从3人发展到12人,并为筹备致公党个旧市支部的成立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得致公党个旧市支部在1997年12月顺利地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支部委员会。

 

  退休后,黄瑞香积极参加致公党红河州委和个旧市基层委的学习活动,努力参政议政,尽心尽责完成基层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庆祝中国致公党成立80周年和成立90周年暨抗日战争成立70周年时篡写了《中国致公党成立80周年感言》,此论文刊登在《云南致公》专刊上。在庆祝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60周年之际,篡写了《个旧归国侨的心声》《祖国30华诞感言》等文章,倾诉了一个归国华侨的爱国热情并积极投稿,参加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关于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活动中《祖国30华诞感言》的征文和摄影作品《撒网》被评为优秀奖。2010年和2014年荣获致公党红河州委优秀党员荣誉称号。

 

  2001年黄瑞香加入个旧市延安精神研究会,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为弘扬延安精神,在“爱祖国,爱家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学习活动中篡写了《弘扬延安精神办好老年大学,构建和谐社会》《温暖如春的祖国大家庭 》《无悔的选择》《延安精神照亮我人生旅程》等四篇论文。这些论文分别刊登在州、市延安精神研究会的会刊上。由于成绩显著,在2009年用2012年先后被延安精神研究会评为“弘扬延安精神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7年云南省侨联组织在“聚侨心,促和谐年”的活动中,黄瑞香家庭被省侨联评为“模范和谐家庭”称号。

 

  此外,退休后黄瑞香还在个旧市老年大学任教务工作22年,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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