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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编者按:致公党中央"林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考察团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铜鼓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本文介绍了他们的一些做法和经验。

  
  江西省铜鼓县素有"八分半山半分田,一分河流、道路和庄园"之称,人均不足1亩田,却占有林地15亩,是一个以林业为主的山区县。近年来,铜鼓县紧紧抓住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契机,进一步创新发展机制,迎来了林业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铜鼓县林改实现了资源增量、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和谐,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开创了林业发展的新局面,得到了林区群众的普遍拥护,从一定程度上说,铜鼓县林改的成效已经超过了林改本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激活了林业发展机制。铜鼓县通过林改,以法律形式保障了林农林地的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山林权属得到了明晰,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区群众逐步树立了"把山林当资产、把木竹当财产来管护"的新观念,极大的激活了林业发展的机制。一是林农造林育林积极性高涨,由过去的"要我造"变为现在的"我要造",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苗木供不应求的喜人现象;二是企业主动植树造林成为新景象,有些企业还采取了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三是林农资源管护意识明显增强,自动成立林业"三防"协会,促进了林区秩序稳定。
  (二)增加了山区农民的收入。一方面,通过"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全县林业税费减少了4809.7万元,农民人平减负增收了265元。另一方面,林改后林农"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促进了资源培育,积累了绿色财富。
  (三)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铜鼓县在林改中通过民间纠纷内部协调解决,群众自己当主角,乡村干部只做调解人,改善和密切了农村邻里关系。通过林改,林地四界得到重新确定。同时,村干部作为村集体内部成员,与群众一起公开透明地参与临山踏界,带领群众一道造林致富,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推进了基层民主管理。铜鼓县政府始终坚持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建立健全了村务公开制度,干部懂得了依法行政,群众懂得了如何依法维权,不是村干部说了算,而是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才有效,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了,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得到加快。同时,铜鼓县林改还有效地杜绝了少数村干部"暗箱操作"乱卖青山的现象,防止了涉林腐败现象发生。
  (五)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林改中,铜鼓县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亲自抓与各级干部全员参与相结合,特别是县、乡干部和林农同吃、同住、同做林改工作,架起了党群干部之间的"连心桥",使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更融洽,县乡两级政府的形象得到提升。许多林农都说:"林改真是一件大好事,不仅政策好,而且干部作风务实,让我们得到了看得见的实惠,还是共产党好啊!"。
  铜鼓县在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取得了如此明显的成效,主要源于他们重点抓住了"让利、放权、依法、自治"四个关键环节。
  (一)坚持以"让利"为先,用实惠激发林农的改革热情。从2004年9月起,铜鼓县严格执行"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政策。为了使减下的税费大部分直接让林农得到,铜鼓县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是制定了木竹最低收购价;二是规范了林农产销体系;三是补签山林流转协议。铜鼓县对林改前已流转的37万亩商品林,通过补签协议全都实行了利益重新分配,流转价格普遍提高了50%以上,维护了合同的延续性,林农立竿见影地从林改中得到了实惠,由原来的担心变成了放心,改革热情迅速高涨。
  (二)坚持"放权"为主,让林农作改革的真正主人。林改的重点在明晰产权,难点在调处纠纷。在林改工作中,铜鼓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动摇,尊重民意,大胆放权,让林农作林改的主人。一方面,宣传前行,让林农成为林改政策的明白人。铜鼓县开展了"十个一"宣传活动,即:一封林改公开信、一系列林改讲座、一辆林改宣传车、一本林改宣传册、一台林改文艺演出、一份林改工作简报、一个林改宣传报道组、一个林改电视(报纸)专题栏目、一支林改宣传报道组,一个林改电视(报纸)专题栏目、一支林改政策宣讲队伍、县乡村各有一个林改宣传栏,把林改政策原原本本的交给群众。同时,县乡村组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林改政策,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了全社会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重心前移,让林农成为林改的操作者。在改革过程中,铜鼓县制定了"乡村两级组织实施,村民小组具体操作"的改革实施办法。乡、村、组层层成立了林改小组,制定林改方案。特别是通过把改革的重心前移到村民小组,充分调动了林农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坚持"依法"为基,确保林改秩序和谐稳定。林改一开始,铜鼓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抽调县乡干部130多人深入林区,进行入户调查研究。针对突击砍林和囤积木材等问题,铜鼓县委县政府立即实行了"三个停止",明确在政策未被林农掌握之前,暂停林地林木流转;在新的采伐证未下达之前,暂停林木采伐;调研期间,暂停林木放行,从而迅速稳定了林区秩序。同时,在林改中,铜鼓县将林改政策和森林法、土地承包法、继承法、合同法、村民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阻止了突击砍林和囤积木材等非法行为,确保林改秩序和谐稳定。
  (四)坚持"自治"为本,倡导内部矛盾自行解决。林改中,铜鼓县坚持村民小组内部的纠纷问题村民小组自行解决,村民小组之间的纠纷问题村协调解决,村与村之间的纠纷问题乡镇协调解决,乡镇与乡镇之间的纠纷问题县里协调解决。特别是通过把政策交给群众,绝大多数矛盾化解在了村组内部。排埠镇永丰村大胆探索出了"矛盾化解在公榜之前,矛盾化解在票决之前,矛盾化解在发证之前"的典型经验,在全县得到全面推广。据统计,林改期间,铜鼓县共调处各种类型的涉林纠纷2600多宗,有效确保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祁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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