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履行职责 > 参政议政 > 建言献策
致公党山东省委会建议以专业化监督促进监督效能

  特邀监察员制度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山东省建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了社会各界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与发展,逐渐成为我省行政监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更加有效发挥特邀监察员制度在推进廉政建设方面独特的功能优势,使其真正成为反腐防变的“防火墙”和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治生活、行使民主权利的“直通车”,致公党山东省委建议邀请特邀监察员参与监察工作时,应争取做到专业对口、界别对接,以专业化监督促进监督效能的提高。

  致公党省委通过调研发现,广大特邀监察员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积极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双重监督的职能作用,从而使特邀监察员工作呈现出地位持续提升、队伍不断壮大、制度逐步规范、领域不断拓宽的发展态势,但由于一些特邀监察员与所聘专业不够对口、界别错位,造成监督的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存有“有劲使不上、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能。

  致公党省委认为,随着行政监察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不断多样,选聘一支符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的特邀监察员队伍尤为关键。致公党省委建议,除了政治素质好、知识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必要条件外,选聘特邀监察员时可以结合行政监察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重点地选聘具备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背景和技能的人士,从而与监察干部形成知识储备上的互补,为更好地开展监察工作夯实基础。

  致公党省委同时建议,监察机关应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所具有的广泛代表性和较强社会影响力、专业特长和优势,紧密结合我省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不断增强特邀监察员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除参加监察机关明确的工作外,组织他们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行风评议,参与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大事项的监察,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等活动,参与办理难度大、时间跨度长的监察事项,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本网站由北京凯行同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中国致公党版权所有京ICP备100128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