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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山东省委会建议鼓励引导垃圾处理产业化

  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集中处理体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20113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作为一种战略性资源和城市的最大污染物,垃圾的正确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是今后我省各城市不得不面对的重要环境问题,也是不得不认真解决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问题。”致公党省委在提交省政协十届五次全会《关于我省垃圾分类处理问题的建议》案中认为,“产业化是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及最终处置的最长效动力。”因此,致公党省委建议,应建立由政府牵头、以龙头企业为实施载体的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体系。

  致公党省委调研了解到,我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平均约为每人每天1.1千克,年产生垃圾总量超过900万吨,与日俱增的城市垃圾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能否正确处理、处置城市垃圾已成为影响我省城市建设与社会管理水平、人民生活幸福和环境保护工作能力的重要因素。落实20101月出台的《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制度要求,2011年济南市也首次在甸柳二区和甸柳一小分别设立了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开始尝试生活垃圾收集四色分类,其中黑色垃圾桶收集不可回收垃圾,蓝色垃圾桶收集餐余垃圾,橙色垃圾桶收集有害垃圾,绿色垃圾桶收集可回收垃圾。与此同时,青岛、日照等其他城市也相继开展了类似试点或相关试点筹备及分类准备工作。

  但是,致公党省委通过调研也发现,目前我省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尚处于试点和起步阶段,停留在收集、处理和处置的落后局面,缺乏内在驱动力和长效机制,其根本原因在于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推动不够。建议最好以“政府引导扶持、企业自主投资”的方式建设社区回收站点,并通过转运站这个纽带将分布在全省各市的各个网点连结起来,形成相对完善的垃圾收集及处置体系。同时政府应制定行业规划和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系建设,并依法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规范回收人员的回收行为,促进社会低收入群体就业,保障社会稳定。

  当然,创新管理理念、完善政策法规、优化收集标准、加快设施建设等也是开创垃圾收集、处理和处置新局面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在编制垃圾处置规划等工作中,要将以往的“以增加废物排放量为前提”的传统垃圾管理方式向“以削减废物最终处置量为目标”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应结合省情和区域条件制订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制度和实施细则,使垃圾的分类收集、中转、运输、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等各个环节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本着“粗类大分”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先制定简便易行的初级阶段分类排放标准,将可燃垃圾进行焚烧处理、非可燃者进行回收或填埋、有机废物进行堆肥;统一对同一垃圾收集辖区的回收站及其容器的类型、规格,匹配回收站、运输车辆及其容器的防雨、防臭、防虫、防泄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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