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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转型发展要继续借力于华人华侨

 

 

改革开放30年上海跨世纪崛起,从封闭型、工商型城市经济向开放型、国际型城市经济转型,其中一个重要推动力量,就是率先、主要依靠华侨华人投资。同样,在改革开放30年后,上海向创新型、全球型城市经济转型,仍然需要携手华侨华人,发掘上海华侨华人“大码头”资源,献智出资,共同推动。这也是上海坚定不移、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取得建设“四个国际中心”和国际化大都市突破性进展的一个重大战略任务、力量和途径。

一、坚持引智引资举措“五个一”

(一)一串引智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千人计划”、 国务院侨办“海外人才服务计划”

着眼于通过技术创新驱动上海向创新型、全球型城市经济转型,进一步配合中国及上海“千人计划”的实施,侧重于海外新华侨华人高层人才,协同加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外国专家和智力力度,打造国际留学生目的地,建设国际人才高地,形成国际创新事业发展新天地。

(二)一大引智工程——努力抓好市侨办“海外人才为国服务系统工程”

着重于事业发展有成、合作互利共赢,突出引进人才与引进技术、引进项目“三结合”,努力改善事业发展的人文环境,继续抓好市侨办海外人才为国服务系统工程——“海星工程”,为海外英才回沪创新、创意、创业搭好、用好平台。

(三)一台引智讲坛——促进“华侨华人创业讲坛”发展

着手于在搭建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与高校交流平台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人校”合作、“企校” 合作,设立从事全球研发、基础研发的高层次研发中心,申请认定国家级技术中心,合作参与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合作申请国家级科技开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并进行研发成果转化。

(四)一组引智引资基地——创办好市侨办设立“引智引资示范基地”

着力于共推上海向创新型、全球型城市经济转型成功、共享上海向创新型、全球型城市经济转型机会,开展侨务引智协作园区网络建设,多方参与,分担权责,共享效益,进一步提高引智引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实促使引进华侨华人、尤其是新华侨华人技术、项目落地、生长、开花和结果。

(五)一批引智引资网站—— 充分发挥 “上海侨务” 网站等优势

着眼于依托互联网突破时空限制、全天候、“地球村”优势,继续加强“上海侨务” 网站建设,它不仅是侨务工作信息传播网,而且是引智引资办事服务网,加强上海引智引资的法规、政策、动态的信息沟通和投资、人才、科技项目的供求交流,突出办好“上海华商信息服务网”、“华侨华人经济技术网”,着力做好开放互动,及时更新,供需搭桥,力求实效。

二、创新引智引资举措“五个一”

(一)一项行动计划:“上海2011-2013年引进海外智力行动计划”

在中国及上海“千人计划”、国务院侨办“海外人才服务计划”计划总体部署下,在上海“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上海侨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框架下,围绕上海“十二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瞄准上海抢占世界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紧缺急需”人才,具体依据《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担纲、联手制定、实施“上海2011-2013年引进海外智力行动计划”纲要,体现上海侨务发展特点,接力“上海2008-2010年引进海外智力行动计划”,滚动实施,“引智引资、创新转型”。

(二)一本支持目录:《上海市引进外资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12本)》

协调推进《上海市引进外资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12本)》制订和发布。对《目录》列为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按照信贷原则提供信贷支持,部分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在融资、税收等方面全面支持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提高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标准,力求今后在促进产业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服务业发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三)一系列鼓励政策:进一步做好利用华侨华人外资工作的实施政策

进一步扩大海外华侨华人来沪投资现代服务业领域。鼓励海外华侨华人投资非银行业务如融资租赁、融资性担保、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等和直接金融市场业务如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行业。鼓励海外华侨华人投资电子商务、航运经纪、文化创意、旅游会展、信息服务、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服务业领域。

鼓励海外华侨华人投资先进制造业。上海落实国家有关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而出台的相关政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相关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海外华侨华人投资企业,同等享受《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

创新推动海外华侨华人投资企业出资方式。引导海外华侨华人以境外人民币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全面推进与中方自然人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合伙企业。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海外华侨华人投资企业在境内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和中期票据,拓宽海外华侨华人投资企业融资渠道,方便风投基金、私募基金、战略投资者的股权投资资金的退出。

构建更加开放的创新政策和措施。修订《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机构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外资(包括海外华侨华人)投资研发中心的鼓励政策。在有效管理的原则下,鼓励海外华侨华人研发机构先行试点独立申请本市科研计划项目。研究制定加强海外投资促进的专项扶持政策,帮助有条件的中外资企业和项目“走出去”。

(四)一个引导基金:华侨华人创投政府引导基金

上海经济转型,要靠创新驱动,关键是要有创新人才。所以,今后上海将更加注重引进海外华侨华人人才、特别是海外新华侨华人高层人才回沪、来沪创新、创意、创业,以期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新兴产业的世界制高点和前沿阵地,赢得先机和先发利益。而这都需有研发、孵化、加速、中试、投产、入市、应用、保障等努力过程和环节,前期投入多,产出投资大,整个过程风险高,尤其是在创新、创意、创业开始阶段,需要“烧钱”,即风险资金投入。纵观世界,高科技风险资金投入主要来自风险基金和私募基金,也有来自政府的资助。对引进海外华侨华人人才、特别是海外新华侨华人高层人才回沪、来沪创新、创意、创业,推动上海经济转型,政府应有更大扶持力度,可以考虑不是针对某一园区、产业、方面的创投政府引导基金,而是面向全部引进海外华侨华人人才回沪、来沪创新、创意、创业,主要是初创阶段。设立和运行华侨华人创投政府引导基金,要采取开放方式,市场化运作。

(五)一座总部大厦:上海世界华商大厦

“十二五”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担当长三角、长江流域“龙头”,走在全国科学发展的前列,建设全球型城市经济,需要结合上海特点,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作为一个重大战略方针和实现途径。因此,在上海今后更加注重引进海外华侨华人人才、特别是海外新华侨华人高层人才回沪、来沪创新、创意、创业的同时,还应更加注重引进世界、亚太华商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及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资金管理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共享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进一步完善世界、亚太华商投资发展总部经济的软硬环境。落实和完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及与其相关的人才、外汇管理、财税、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政策。搭建世界、亚太华商投资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载体——商务楼宇。在已分散于上海各总部经济的集聚城区、园区格局上,建设上海世界华商总部经济集聚“开发区”——“上海世界华商大厦”。

“上海世界华商大厦”应招海外华商投资,以新建、合作为主,其次可考虑改建、租赁。推进这一宏大工程需要经过立项、选址、招标、建设、招商、管理等环节。浦东是上海改革开放30年最重要、最有代表性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的改革开放成就地区,又是上海改革开放30年最重要、最有代表性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的全球城市经济的首位城区,将成为建设“上海世界华商大厦”、集聚海内外华商总部经济的首选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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