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华侨农场困难群体养老和医疗保险将获补助
广东全省华侨农场参加地方社保统筹人数已超10万,低保救济工作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林阳友夫妇是上世纪60年代从印尼回国的归侨,退休前,林阳友原在农场中学任教,丈夫原在农场供销科养猪场工作,但退休前两年猪场解散,停薪留职在家,仅有179元退休金,林阳友也于1993年10月退休,退休金180元,由于当时农场的经济效益差,职工工资都已拖欠严重,更别说退休金的发放了,加上随着夫妇俩年龄增大,丈夫又体弱多病,家庭经济捉襟见肘,十分艰难。
2002年,广东省对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的一次性补缴统筹金给予补助,帮助职工纳入地方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目前,夫妇俩每月都可从社保局领到1000元多一点的养老金,尽管退休金不算高,但对林阳友家庭而言,有了固定的基本生活保障。正如他们所说:"中学刚解散那时,女儿又远嫁外地,经济也不富裕,我们夫妻俩一直为下半辈子的生活发愁。参加养老保险后,我的生活才有根本的保障,我们也才定下心来。政府推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保障了我们职工的切身利益,解除了后顾之忧,否则,真不知道我们的日子该怎么过!"
据了解,到2006年底,广东全省华侨农场已参加地方社保统筹人数102755人,绝大部分华侨农场的低保救济工作也已纳入属地管理,基本做到应保尽保。随着《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实施,各级政府将积极筹措资金,对华侨农场中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快归难侨的危房改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妥善处置历史债务、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等措施,着力解决华侨农场职工生产生活保障突出问题。
补助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据广东省侨办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东全省华侨农场有45367名离退休人员参加地方社保统筹,其中归难侨16430人,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养老金630多元。全省有5个华侨农场参加了城镇医疗保险,其他华侨农场大部分职工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广东省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存在问题主要是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后基金收支缺口大,此外,华侨农场中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参与医疗保险也存在较大的经济压力。
为解决这些问题,《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对华侨农场中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据了解,广东省财政从今年开始将对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和江门恩平、台山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华侨农场职工按人均35元给予补助。据悉,随着《意见》的实施,广东省将对拖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华侨农场"4050"归难侨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企业缴费、归难侨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归难侨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缺口给予一定补助资金。《意见》还要求要安排好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这位负责人表示,这表达了广东省委、省政府借国务院国发[2007]6号文的东风,彻底解决华侨农场职工生活保障问题的决心。
使广大归难侨"居者有其屋"1.69万户受惠
此次广东省委、省政府除了着力解决华侨农场的社会保障问题,还着力解决华侨农场的生产生活条件,把加快归难侨的危房改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纳入到《意见》之中,据广东省侨办的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体现了《意见》立足于为华侨农场职工谋取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以解决当前紧迫的生存和社会稳定的问题为着力点,将广大华侨农场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解决问题的核心和前提。
针对全省归难侨危房户众多的问题,《意见》提出,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每户不少于1.5万元的标准对归难侨的危房改造给予补助,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全省华侨农场归难侨1.69万户危房改造任务。这一措施将使全省23个华侨农场的16932户、58760名归难侨受惠,据了解,此项工作已于2006年开始实施。至去年底,全省23个华侨农场已动工兴建(修缮)安居房给4514户归难侨,其中2165户已喜迁新居。
公共设施规划融入地方
针对华侨农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把华侨农场的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各行业中长期规划统筹安排。广东省侨办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彻底改变了华侨农场长期以来"自我投入、单打独斗"的困局。将华侨农场的公共基础建设纳入各地各行业的总体规划,大大改变了华侨农场投入不足和无力投入的局面,为其经济腾飞创造了条件。
卸下"包袱"明晰土地权属
历史债务沉重、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少是制约华侨农场发展的另外两大因素。据初步统计,至2005年底,广东全省华侨农场仍有约16.56亿元非金融债务亟待处置;2006年底,全省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资金收支缺口达1.88亿元。
对此,《意见》规定:对华侨农场因分离办社会职能、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所形成的非金融债务,包括历年拖欠离退休金、职工工资、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从2007年起三年内分期分批解决,广东省财政对17个困难华侨农场历年拖欠款的缺口资金,给予适当补助。这切切实实为华侨农场,特别是困难华侨农场,卸下了背负多年的沉重"包袱",使其得以轻装上阵,施展拳脚谋发展。
针对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紧缺制约华侨农场经济发展的问题,《意见》强调,在明晰土地权属的同时,广东省有关部门要对华侨农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适当倾斜,支持华侨农场开展招商引资和兴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工业化促进发展,提高华侨农场职工生活水平。丰富的国有土地资源,是华侨农场最宝贵的资源储备和经济发展的后发优势,明确土地权属以及给予适当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倾斜,无疑为华侨农场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建立了长效机制。(来源:南方日报)
林阳友夫妇是上世纪60年代从印尼回国的归侨,退休前,林阳友原在农场中学任教,丈夫原在农场供销科养猪场工作,但退休前两年猪场解散,停薪留职在家,仅有179元退休金,林阳友也于1993年10月退休,退休金180元,由于当时农场的经济效益差,职工工资都已拖欠严重,更别说退休金的发放了,加上随着夫妇俩年龄增大,丈夫又体弱多病,家庭经济捉襟见肘,十分艰难。
2002年,广东省对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的一次性补缴统筹金给予补助,帮助职工纳入地方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目前,夫妇俩每月都可从社保局领到1000元多一点的养老金,尽管退休金不算高,但对林阳友家庭而言,有了固定的基本生活保障。正如他们所说:"中学刚解散那时,女儿又远嫁外地,经济也不富裕,我们夫妻俩一直为下半辈子的生活发愁。参加养老保险后,我的生活才有根本的保障,我们也才定下心来。政府推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保障了我们职工的切身利益,解除了后顾之忧,否则,真不知道我们的日子该怎么过!"
据了解,到2006年底,广东全省华侨农场已参加地方社保统筹人数102755人,绝大部分华侨农场的低保救济工作也已纳入属地管理,基本做到应保尽保。随着《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实施,各级政府将积极筹措资金,对华侨农场中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快归难侨的危房改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妥善处置历史债务、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等措施,着力解决华侨农场职工生产生活保障突出问题。
补助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据广东省侨办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东全省华侨农场有45367名离退休人员参加地方社保统筹,其中归难侨16430人,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养老金630多元。全省有5个华侨农场参加了城镇医疗保险,其他华侨农场大部分职工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广东省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存在问题主要是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后基金收支缺口大,此外,华侨农场中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参与医疗保险也存在较大的经济压力。
为解决这些问题,《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对华侨农场中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据了解,广东省财政从今年开始将对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和江门恩平、台山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华侨农场职工按人均35元给予补助。据悉,随着《意见》的实施,广东省将对拖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华侨农场"4050"归难侨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企业缴费、归难侨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归难侨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缺口给予一定补助资金。《意见》还要求要安排好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这位负责人表示,这表达了广东省委、省政府借国务院国发[2007]6号文的东风,彻底解决华侨农场职工生活保障问题的决心。
使广大归难侨"居者有其屋"1.69万户受惠
此次广东省委、省政府除了着力解决华侨农场的社会保障问题,还着力解决华侨农场的生产生活条件,把加快归难侨的危房改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纳入到《意见》之中,据广东省侨办的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体现了《意见》立足于为华侨农场职工谋取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以解决当前紧迫的生存和社会稳定的问题为着力点,将广大华侨农场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解决问题的核心和前提。
针对全省归难侨危房户众多的问题,《意见》提出,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每户不少于1.5万元的标准对归难侨的危房改造给予补助,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全省华侨农场归难侨1.69万户危房改造任务。这一措施将使全省23个华侨农场的16932户、58760名归难侨受惠,据了解,此项工作已于2006年开始实施。至去年底,全省23个华侨农场已动工兴建(修缮)安居房给4514户归难侨,其中2165户已喜迁新居。
公共设施规划融入地方
针对华侨农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把华侨农场的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各行业中长期规划统筹安排。广东省侨办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彻底改变了华侨农场长期以来"自我投入、单打独斗"的困局。将华侨农场的公共基础建设纳入各地各行业的总体规划,大大改变了华侨农场投入不足和无力投入的局面,为其经济腾飞创造了条件。
卸下"包袱"明晰土地权属
历史债务沉重、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少是制约华侨农场发展的另外两大因素。据初步统计,至2005年底,广东全省华侨农场仍有约16.56亿元非金融债务亟待处置;2006年底,全省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资金收支缺口达1.88亿元。
对此,《意见》规定:对华侨农场因分离办社会职能、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所形成的非金融债务,包括历年拖欠离退休金、职工工资、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从2007年起三年内分期分批解决,广东省财政对17个困难华侨农场历年拖欠款的缺口资金,给予适当补助。这切切实实为华侨农场,特别是困难华侨农场,卸下了背负多年的沉重"包袱",使其得以轻装上阵,施展拳脚谋发展。
针对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紧缺制约华侨农场经济发展的问题,《意见》强调,在明晰土地权属的同时,广东省有关部门要对华侨农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适当倾斜,支持华侨农场开展招商引资和兴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工业化促进发展,提高华侨农场职工生活水平。丰富的国有土地资源,是华侨农场最宝贵的资源储备和经济发展的后发优势,明确土地权属以及给予适当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倾斜,无疑为华侨农场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建立了长效机制。(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