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武
黄武,男,1960年1月生,汉族,广东揭阳人,港属。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76年10月参加工作,2015年7月加入致公党。现任致公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广东省委会主任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
1976年10月至1978年10月在广东省潮安县赤凤公社知青林场下乡知青;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82年7月至1984年7月在广州市法律顾问处当实习律师,1984年7月至1986年9月在广州市对外经济律师所当律师;1986年9月至1994年8月在广州市司法局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4年8月至1999年1月任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1999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其间;2005年10月至2007年12月在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2009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广东省司法厅巡视员(其间;2011年8月参加广东省第八期领导干部赴美国高级培训班学习);2012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级)。2018年1月至今任广东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1998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广东省人大代表。2008年1月至2018年1月历任广东省政协第十、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2018年3月至今任全国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任致公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2017年6月至今任致公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年12月至今任致公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