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7月16日下午,致公党云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昆明召开。致公党云南省委主委李嵘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委、监督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主持会议,专职副主委、监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骆瑞麟、监督委员会副主任边明社、杨萍及全体监督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致公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内容,并讨论通过了《中国致公党云南省委员会关于<中国致公党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意见》以及《致公党云南省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对《监督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设想(讨论稿)》以及工作时间安排进行了讨论。
李嵘在讲话中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他谈到,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度、建立监督机构是民主党派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手段,是新时期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将对加强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嵘在会上提出了监督工作的几点意见,一是要切实抓制度的落实。提出现阶段关键是要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规章制度完善下发后,不仅监督委员会委员要知晓、理解,同时要在基层组织做好传达、宣传工作,让广大党员都知晓监督形式、渠道和各项制度,使监督工作深入党员心中;
二是要将监督委员会工作和现有工作相结合。具体包含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参与督查致公中央及省委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在地方组织执行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组织五年规划的落实情况的督查。第二方面要与改进机关作风相结合。监督委员会工作要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有关精神相结合,对机关勤俭节约和进一步密切联系党员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机关作风的改进,提升为党员服务的能力。第三方面要把监督委会工作作为倾听党员心声的一个渠道。监督委员会既要开展监督工作,也要畅通诉求渠道,倾听党员心声。既要不定期走访基层组织,又要妥善处理党员来信来访;
三是要探索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监督委员会要加大与党员所在单位、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走访,座谈等形式,到党员所在单位、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在对党员开展监督的同时,也要保护党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田成有就监督工作职能、形式、渠道等提出要求
田成有谈到,在监督工作中不应该忽略对各级组织制度进行监督,监督委员会要在逐步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完善监督职责和功能;在监督形式方面,监督过程中要以交心、谈心等多种方式来进行民主监督工作,不仅仅局限于报告、述职等方式;同时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的发挥还需要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在组织上有序开展监督活动,宣传上让广大党员都能够知晓监督工作的形式、渠道和制度,使得监督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省委会组织处处长刘卫红同志任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处全体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