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直属组织:
根据致公党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全党组织工作会议意见精神,为切实加强致公党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致公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中央决定于2015年在全党开展“创建先进基层组织、争当优秀致公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致公党十四届三中全会、组织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和要求,着力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全党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新形势下致公党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二、总体目标
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与致公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统筹结合,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深化学习实践活动,以学习实践活动和致公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为主题丰富和夯实“创先争优”活动。
推进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致公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和党务工作的基本单位、成为联系致公党员的桥梁和纽带、成为致公党履职的基础。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大局、服务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活动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活动成效更加显著,组织活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与中共基层党组织的关系更加密切。同时,帮助基层组织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巩固、推广基层组织建设的成果和经验。
发挥党员主体作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党员真正成为各项工作的主体。党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爱岗敬业精神进一步提升,在本职工作和致公党工作中恪尽职守;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基层组织在党员发展、思想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所作为、有所进步,探索和深化“人才兴党”战略的具体实践。在党员发展上,注重素质,兼顾速度和质量;在思想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效果上,做到党员接受度、参与度高;在人才培养上,做到有重点、有部署、有措施。
三、活动安排
活动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3月。
工作重点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各省级组织根据中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省级组织的实施方案于2015年3月底前报中央组织部备案。
开设两个专栏。在致公党中央网站上开设“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及时发布活动通知及动态信息,刊登各省推荐稿件;在《中国致公》杂志开设专栏,刊登2014年全党组织工作会议上受表彰集体和个人的交流发言。两个专栏贯穿活动始终。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4月—9月。
工作重点概括为“六个一”:落实一项要求,开展一次基层组织建设专题调研,开展一次党史和优良传统教育主题活动,组织一次专题讨论,组织一次宣讲,开展一次交流。
落实一项要求。按照致公党十四届三中全会要求,中央领导和省级组织主委年内至少参加两次基层组织活动,深入了解基层党员所想,了解基层组织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开展一次基层组织建设专题调研。各省级组织就新形势下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和履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基层组织的组织发展、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干部培养、与中共基层党委关系、基层组织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及成效等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或多种形式相结合。调研报告于7月底前报送至中央组织部。中央将适时派出调研组赴部分地方开展调研。
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致公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一次党史和优良传统教育主题活动。
组织一次专题讨论。以基层组织为单位,组织一次“致公党员的政治责任”专题讨论,组织党员讨论“为什么要加入致公党、入党以后做了什么、创先争优学什么”。每个省级组织向中央推荐一篇稿件,刊登在中央网站本次活动专栏。
组织一次宣讲活动。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特别是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为示范,各省级组织在本省开展先进事迹宣讲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如需邀请其他省的组织或党员赴本省宣讲,中央协助进行沟通、协调。
开展一次交流。由基层组织自行“结对子”,开展一次交流活动,可组织研讨,也可合作开展活动,共同交流基层组织工作经验和做法。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年10月—12月。
工作重点是提交一个总结、提出一个意见、召开一个会议。
提交一个总结。各省级组织及时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10月中旬前向中央宣传部提交书面总结。中央将根据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形成“创先争优活动综述”。
提出一个意见。中央组织部根据调研情况,起草“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召开一个会议。第四季度,中央将组织召开全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暨“创先争优”活动总结会,认真梳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验,并就“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
四、工作要求
本次活动在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各省级组织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收到实效。
(二)各省级组织要尽快制定本省的实施方案并报中央备案。中央将根据各省工作安排派出调研组。
(三)各省级组织要以活动为契机,密切与中共基层党委联系,密切与基层致公党员联系,尽可能帮助基层组织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各省级组织要及时总结并宣传推广活动中的成果和好的经验做法,使党员充分认识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促进基层组织工作整体推进,树立致公党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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