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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的增速已经超过了城镇。广大农民对于出行机动化需求升级,适时引导农村汽车消费跨越燃油车直接进入电动化时代,既能满足广大农民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同时也可提升路网、电网等基础设施利用率,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利用和充电设施建设,带动销售和服务体系等配套产业链升级,将成为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点。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占世界半数以上,现有产品技术能够满足农村机动化出行需求,消费使用全生命周期经济性明显。

农村地区发展新能源汽车有需求、有潜力、有优势,但在推广起步阶段也将面临新能源汽车售价略高、适应农村实际需求产品供给不足、充电基础设施需要超前布局等问题。

为此,建议

实施“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适当延长对农村用户的财政补助

建议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农村居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可适当延长现有财政补贴政策对农村用户的适用期,对农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对于报废自有传统燃油车、低速电动车、摩托车购买补贴车型的,补贴额度予以适当增加。建议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管理,在促进节能环保、消费升级、提升安全的同时,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权益。

鼓励企业开发适用农村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健全农村新能源汽车运维服务体系

鼓励企业加强农村居民出行规律、使用场景、产品需求等市场研究,开发生产更加贴近农村用户需求的经济适用型新能源汽车产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开展的统筹城乡提服务工程,加快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等新能源车辆的开发生产,促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鼓励整车企业以战略合作、共享网络、智能交通等方式布局农村市场服务,鼓励农村人员参与开展新能源汽车后市场建设,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运营支持。

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统筹开展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

将农村居民充电设施供电纳入农村配电网专项规划、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美丽乡村电网示范工程等,完善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做好农村居民充电设施接入服务保障。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到美丽乡村建设范畴,积极鼓励资本多元化投入,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新样板。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四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示范评价指标体系,做到与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步考核。

推动新能源汽车与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协同融合,探索可再生能源与电动汽车大规模融合应用的新模式

充分发挥农村可再生能源相对丰富的优势,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光伏扶贫”“农村可再生能源千村示范等农村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统筹推进,构建互联网+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实现电动汽车与分布式能源融合、与智能电网双向互动、与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市场化推广融合,建设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特色的农村能源革命和交通信息化的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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