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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在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大会上的书面发言摘登(一)
编者按

牢记职责勤履职,积极建言显担当。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收到委员们聚焦多个重点领域提交的大会口头发言和大会书面发言。3月13日起,人民政协报按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个专题,摘编部分大会书面发言。现将本党提交的大会书面发言摘登如下,敬请关注





致公党中央:完善税收政策 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国家战略重点领域




税收在提振发展信心、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关键领域方面有积极作用。建议:


一、健全鼓励重点领域的民间投资税收政策体系。一是在税收领域率先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权益保护的要求。注重与正在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在程序公正、纳税人权利保护等核心条款上做好衔接与协同。二是增强政策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将现行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所得税等阶段性减免政策评估后延长至2027年以后,并将实践效果良好的政策逐步形成制度性安排。三是扩大税收优惠覆盖面。在民间资本投资较多的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研究出台定向税收优惠政策。对民间资本参与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参照环保、节能项目税收政策,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土地使用税减免等支持。坚持全国统一的政策标准和执行口径。四是优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税收政策。对REITs运营阶段的分红收益减免企业所得税,对持有期满5年以上的投资者转让收益免征所得税;降低民间资本参与REITs产品的税收成本。


二、加大重点领域的民营经济税收扶持力度。一是将符合条件行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政策稳步拓宽至更多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领域,并作为长期制度固定;对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投入,允许按一定比例计算抵免应纳税额,或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二是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发放的贷款,参照小微企业贷款税收政策,给予增值税减免;对民营企业通过发债、股权融资等方式进行的直接融资,适当给予印花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三是完善亏损结转制度。针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初创期科技企业前期投入大、盈利周期长的特点,将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10年,并研究允许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亏损向前结转(退税)。


三、优化促进民间投资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引导税收公平执法,细化量化税务行政裁量基准。二是建立税务机关—工商联—行业协会协调机制,定期收集、反映和解决民营企业涉税诉求,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



徐晓兰委员:加快突破人形机器人“大小脑”核心技术 构建安全可控产业生态




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推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人形机器人是具身智能的最高形态。“大小脑”技术是人形机器人实现感知、决策、控制、交互的核心技术群,涉及芯片、软件算法、操作系统三大领域。目前,我国在“大小脑”技术领域有许多突破,但仍面临核心技术有待突破,产业链各环节尚未“串珠成链”,缺乏在应急救援、家庭服务、医疗康复等场景的成熟解决方案,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等四大短板。建议:


一、强化科技创新质效。设立人形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集中力量突破高端芯片、操作系统、垂类模型等核心技术。调整产业资源投入结构,向共性技术突破等方面倾斜。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揭榜挂帅”联合攻关,构建“芯片﹢工具链”协同开发模式,开发适配算法库与工具包,缩短企业适配周期。


二、加大产业培育力度。遴选生态主导型企业和链上企业组建“链式”创新联合体,并给予“两重”项目支持。鼓励领军企业开放技术平台、算力资源和基础软件,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协同攻关和定制开发。建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持续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规模与实力。


三、加快重点应用落地。深入挖掘工业制造、民生服务、特种领域的核心需求,推动央国企率先开放应用场景,依据技术成熟度分步开展示范应用行动,相关项目可纳入“两重”专项。发布重点场景需求清单,推动人形机器人应用向应急救援、家庭服务、医疗康复等复杂场景延伸。建立人形机器人购置税收优惠及示范应用补贴机制。


四、优化产业创新生态。强化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实训基地与联合实验室,构建适配产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供给体系。加快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与安全规范,打通各环节接口适配与数据互通壁垒。建设专业化中试平台,为技术成果提供规模化验证与工程化落地支撑。充分发挥世界机器人大会、世界机器人合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平台作用,搭建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学研用对接平台,推动创新成果快速落地和产业化。




 陶仪声委员:稳步壮大中等收入群体 夯实共同富裕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作为重要政策目标,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壮大中等收入群体、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举措。当前,随着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扩容潜力显著,但主要存在分配结构有待优化、财富积累渠道偏窄、公共服务保障不足等制约因素。建议:


一、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工资、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机制。完善非公企业、新业态企业工资协商机制,增强劳动者平等议价权。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健全跨区域协作、对口支援机制,引导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以产业链联动带动欠发达地区居民收入提升。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监管机制,引导私营企业健全薪酬保障制度,缩小公私单位收入差距。合理设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完善非竞争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加大对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低收入行业的扶持力度,推动行业收入差距合理回归。


二、多维拓展增收渠道。完善资本市场投资者保障机制,丰富普惠型金融产品,引导居民合理配置金融资产。健全股息、利息等财产性收入分配机制,提升财产性收入占比。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流转制度改革。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合理发挥房地产财富效应。健全数据等新型要素分配制度规则,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向科研人员、一线劳动者倾斜。适当降低劳务报酬等劳动所得的累进税率,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降低知识型、创造型人才税负水平。


三、均衡公共服务供给。加大教育、养老、医疗等领域财政投入,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覆盖面。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教育资助体系,提高中等收入家庭子女教育补贴标准,规范校外培训市场,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率。规范新业态用工管理,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完善新业态就业社保缴纳、工资支付等管理制度,助力相关群体稳定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蒋鹏举委员:以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 绘就“跨域协同”新图景






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为更好发挥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切实驱动区域协同联动发展,建议:


一、健全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体系。围绕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区域重大战略,锚定不同层次、不同尺度空间的发展定位,制定国家级、省级跨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清单。借鉴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模式,高位组建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协同工作组,统筹任务协作分工、重大规划衔接、重大项目布局、重大政策制定、矛盾冲突协调等。完善规划实施监督评估优化体系,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强化评估结果与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的挂钩联动,构建“规划—实施—评估—优化”的良性治理链条。


二、深化跨域空间“大”战略到地方行动“小”协同的衔接传导。在“区域(流域)—城市群—都市圈”多层级、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础上,聚焦科技资源与产业布局互补、基础设施畅通互联、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生态环境绿色共治等区域协同重点,深化跨界协同单元的谋划,强化差异化、精细化的引导。借鉴上海大都市圈规划环太湖区域、杭州湾区域等战略协同区以及深港建设跨界生态廊道等经验,按“资源禀赋相近、发展需求互补”原则划定重点协同区(带),构建会商机制,围绕协同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生活、生态等专项衔接,共同塑造区域性价值节点。


三、推动“数智化”赋能跨区域国土空间治理。在区域联动发展中,按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借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经验,完善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服务应用场景建设,积极推动空间治理从静态物理单元向动态孪生空间场域转型,利用数字化技术将实体国土空间的要素、格局、规则映射至数字空间,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构超远距离、高度凝聚的沟通协作网络,探索跨省份、跨地域、跨部门场景关联与融通,提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在向下数据管理、向上支撑场景构建、向外提供协同共享三大维度的能力,实现“数智化”升级。




(来源:人民政协报编校:汪庆发、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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