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动员全党积极参与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致公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直属组织:
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重要指示并亲赴灾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要求各地全力做好抢救群众生命和救治被困人员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此次地震重灾区因处高原高寒和民族地区,救灾难度较大。本党各级组织要积极响应号召,在当地中共党委的领导下,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抗震救灾工作;要高度重视这次地震灾害给当地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及时了解情况,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帮助政府出谋划策;要动员广大党员捐款捐物,开展社会救助,切实帮助受灾群众早日走出困境;要发挥本党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倡导、支持海外侨胞献爱心、送温暖的行动;要协助做好稳定人心的工作,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发扬致力为公的精神,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与全国人民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为早日夺取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最后胜利而努力奋斗!
致公党中央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