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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党派与中共合作的历史演进

  梳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党派与中共合作的历史演进,有利于我们深入把握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一、民主党派选择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历史必然性

  中国民主党派坚持反帝爱国、崇尚民主的政治主张,以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价值取向,顺应潮流、不断进取,选择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具有历史必然性。

  反帝爱国、争取民主自由是各民主党派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中国的民主党派大多形成于20世纪30—40年代,其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同这些阶级、阶层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下,在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是中国社会最主要矛盾的历史条件下,民主党派最基本的政治主张和政治倾向,是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势力的束缚,争取民族独立和民主制度,变贫穷、落后、分裂的国家为富强、先进、统一的国家。反帝爱国、争取民主自由成为各民主党派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贯穿于新民主主义时期民主党派的理论和实践之中。民主党派的这一目标追求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反帝反封建的基本纲领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完全可以在救国救民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实现共同合作。

  中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各民主党派的政治选择。在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领导革命的无产阶级和反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这两个根本对立阶级的人数都只占少数,农民和其他中间阶级,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分子占人口的多数。但是,由于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妥协性和小资产阶级的散漫性、动摇性,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各民主党派不可能形成全国统一的强大的政治力量。他们要摆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束缚,就必然要向工农阶级及其政治代表——中国共产党寻求支持和合作。

  实践证明“中间路线”在中国走不通。民主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大多经历过坎坷曲折的发展道路,但总的趋势是不断前进的。各民主党派为探索救国救民之路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从教育救国、实业救国,到科学救国、民主救国。在这些探索中,最有影响和最具有代表性的要属抗战胜利后,各民主党派试图用和平改良的方式建立英美式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即所谓的“中间路线”。但是,国民党当局以及为民主党派堪称“民主楷模”的美国政府,却给了民主党派当头一棒。1947年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以“勾结共匪,参加叛乱”等罪名,宣布民主党派中力量最大、实力最强的党派——中国民主同盟为“非法团体”,要按《后方共产党处置方法》“严加取缔”。残酷的事实使民主党派的领导者们认识到,“中间路线”在中国根本行不通,只有坚定地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共同建立民主联合政府,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二、“五一口号”揭开协商建国序幕

  面对抗日战争时期国内外复杂的政治局势,毛泽东提出先要建立一个各党派的联合政府。1944年,国内国际局势发生了深刻变化,联合政府政治主张提供了有利条件。当欧洲反法西斯战场取得决定性胜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解放区抗日战场捷报频传之时,国民党军队却在豫湘桂战役中遭到惨败。盟国的巨大胜利与国民党军队大溃败的强烈对比,使人们对国民党失去信心,纷纷要求改组国民政府。在国统区,各民主党派公开发表声明,反对专制独裁;国民党内开明人士柳亚子、李济深等联合文化界进步人士,发出“立即动员民众,坚决抵抗,铲除失败主义”号召,获得了国统区各界爱国人士的热烈拥护。与此同时,共产党已经克服了日军进攻和国民党封锁带来的严重困难,自身实力有了很大发展。共产党通过整风运动,达到高度团结统一。广泛运用统一战线方式方法,建立普遍的“三三制”政权,协调抗日根据地中共与各阶层的关系,推动人心向背和力量对比发生巨大变化,为共产党夺取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中共中央认为,要求国民党改弦更张,实行民主,废除一党专政,改组国民党政府、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国共产党关于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逐步成为全国人民奋斗的共同政治目标。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各民主党派公开表示愿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同建立新中国。中共发布“五一”口号,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拉开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党制度建设的序幕,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兴起,成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协商建国的重要起点。

  三、从“新政协”到“人民政协”共筹建国大计

  1948年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拉开了召开新政协、筹建新中国的序幕,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础。

  1946年1月,国民党、共产党、民盟以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在重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一般称旧政治协商会议)。其时,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虽然写进了1945年国共两党重庆谈判所达成的“双十协定”,但国民党并不愿意召开并多方阻挠。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代表名额问题上做出重大让步,政治协商会议才得以顺利召开。旧政治协商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府组织案、和平建国纲领等五项协议,确定了战后中国的民主改革原则与走向和平民主的政治路线。“那次会议的结果是被蒋介石国民党及其帮凶们破坏了,但是已在人民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1949年6月16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将这次会议称为“新政治协商会议”。新政协的参加者包含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到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政协为全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实现革命大团结的一种最重要的具体方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各民主党派就建立新的国家政权的性质、组织原则、内外方针、施政纲领、指导思想等等畅所欲言,真正实现了协商建国。从“新政协”到“人民政协”反映了代表们的建议、人民的心声。

  由于实行新民主主义的议事方式,注重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新政协自始至终充满了团结与合作的良好氛围。在新政协筹备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虽然在某些个别问题上也曾有过分歧,但经过民主协商,最终都得到了圆满解决。协商建国的方式在于协商,重点在于协商过程中达成建国的共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既构成了新中国成立时的最基本法律规范,又成为中国各党派、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协商建国的标志,由此成为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团结合作的成功典范。

  新政协完成协商建国的历史使命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得以继续保持。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协商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表现出巨大的政治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作者:致公党北京市西城区委党员、中国中化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文被《中国统一战线》2020年第2期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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