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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致公党界别为推动幼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言

  1月10日上午,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5位政协委员登台作大会发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为促进民生改善发出政协声音。市政协主席张健,副主席高玉顺、江曙霞、陈昌生、黄培强、黄学惠、陈永裕、王焱,秘书长张仁苇出席大会。会议由陈永裕主持。 

  市领导黄强、黄文辉、陈沈阳、国桂荣、孟芊应邀出席并听取大会发言。 

  郑幸红专职副主委代表致公党界别活动小组、致公党厦门市委员会做口头发言,为推动幼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郑幸红指出,当前,幼儿托育公共服务的短缺是职场父母面临的首要难题。建议出台幼托服务体系管理及幼托机构标准和行业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幼托工作的管理监督、规划引导与服务保障,逐步建立“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幼托公共服务体系。将幼托工作纳入我市学前教育行动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合理布局幼托机构。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及储备。为此,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法规明确机制,完善教育体系全链条建设 

  利用地方立法权,出台幼托服务体系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托幼工作的管理监督、规划引导与保障服务,从而建立起公立、非营利、营利性托育机构和福利性托育点等多元主体组成的“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 

  参照中国标准化协会制定发布即将制定发布的《全日制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和《全日制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评价指南》两项团体标准,制定幼托机构标准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涵盖组织架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考核评估等,并加强监督管理、规划引导与保障服务,推动其行业的规范发展。 

  二、明确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教育体系全链条建设 

  由市政府将幼托工作纳入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规划和学前教育行动规划中,并列入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根据我市幼托供需状况与发展趋势,对幼托工作总体布局,制定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等,多方合力共同推进幼托工作发展,完善教育体系全链条建设。 

  柔性管理幼托服务体系。对幼托服务体系进行顶层设计,根据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状况,通过土地供应、资金支持、政策保障等差异化的扶持手段,进行合理布局。 

  加强幼托服务队伍人才培养及储备。引导部分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新增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培养涉及育婴、保育、保健及托幼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加强相应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将育婴员、保育员等相关技能培训项目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允许设立大中专学生见习基地,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 

  三、分类管理指导服务,提升幼托服务多层次多主体有效供给 

  充分发挥公立幼儿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建设标准的要求及生源情况,在满足现有3-6岁幼儿学位的基础上,建设普惠性幼托服务机构。 

  畅通社会力量开办幼托服务机构审批申办流程,尽快厘清目前产业准入过程中各部门监管审批、颁发证照等职责,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幼托产业,补齐民生短板。 

  鼓励引导员工人数较多、办公地点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可依托自身的土地(厂房)资源和资金优势,自办亲子园幼托点,也可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力量,建设符合标准的幼托点,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同时也成为吸引人才的有利条件。政府对企事业单位自办的这类福利性质的幼托点,一方面要出台幼托点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要对第三方幼托机构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可通过将幼托点办学成本计入企业成本等方式,鼓励企业和园区通过多种模式为职工提供幼托服务。 

  四、加强规范综合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建立幼托工作管理机构的日常巡查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幼托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跟踪评价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从业情况,建立诚信档案,形成违法失信惩戒及从业禁止制度,杜绝虐童等违法状况的发生。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和行业监管职能。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托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幼托服务行业协会工作;发挥协会作为政府部门、社会大众、幼托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联系、沟通、协调的平台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监督、自律、协调、规范等作用,开展行业自我规范,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幼托服务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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