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要闻 > 山东
于慧:关于省级以下公务员考录中特别岗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建议

  目前国家及省级公务员选拔程序主要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等,特别岗位会增加专业能力测试。但是省级以下公务员考试往往缺少特别岗位的专业能力测试,部分考录公务员缺乏必要的专业实践能力,不能适应相关的岗位。 

  当前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 

  1.公务员招考管理部门长期延用原有考录办法,主要考试手段是笔试和面试,对情景模拟、心理测验等辅助方法缺乏研究和应用。同时在考试内容的设计上不尽合理,应用知识较少,考试的区分功能不强,职位分类对工作能力的要求也没有在考试中得到科学体现。 

  2.面试的科学化水平还不高。目前面试主要采用的是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较少采用。面试试题单一,内容模式化,与招考岗位的专业联系较少,不能考察出考生的真实水平。 

  3.招考单位对招考对象缺少专业水平测试。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未进行专业水平测试,造成有的部门连续几年招考的专业人员,虽然理论基础扎实,但是实际操作水平不高,无法胜任专业工作,只能被安排在非专业岗位。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地方公务员考录制度体系。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公务员考录制度体系,规范人员资格认定,优化考试科目设置以及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考试录用制度体系。 

  2.进一步提高面试科学化水平。根据职位要求,积极探索和试行心理测量、情景模拟等人才测评新技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行必答题与选答题相结合,掌握一定的灵活性,形成考官与考生谈论问题的互动,更好地考察考生的水平和能力。 

  3.招考单位增加专业水平测试。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除要求必要的资格认证外,还应在面试之前组织相应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应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有关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本网站由北京凯行同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中国致公党版权所有京ICP备100128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