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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勇: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

  我省作为全国排名前三的经济强省和工农业生产大省,引起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长期存在,土壤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为此,2016年山东省政府在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了《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了发展目标,明确了7大任务,并提出了保障和改进措施。 

  一、我省土壤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土壤环境法规不健全。缺乏对土壤污染的界定、监测、防治、修复、责任认定及惩罚措施等明确规定。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等级划分、风险管控、损害鉴定、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与标准还不健全。 

  2.对土壤污染危害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土壤污染问题的发现存在滞后性和隐蔽性,往往在发生不良后果前很难引起政府及民众的关注。 

  3.土壤污染源广,源头控制难。引起土壤污染的源头较多,受气候条件、产业结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源头防控难度很大。而控制污染源头是治理土壤污染问题的根本措施。 

  4.农药化肥使用量大,效率低。我省的农业生产对农药化肥的依存度很高,用量很大,农药化肥利用率低下既导致使用量过高,又引起土壤的反复污染。 

  5.缺乏成熟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尚未形成一套适合省情、行之有效的修复技术体系。一些试点获得的农田污染修复经验和模式,因各地自然环境、污染成因、种植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很难进行推广,还需进一步探索和优化。 

  6.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严重不足。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量大,成本高,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尤其对于无主地块或者责任者无力承担时,需要公共资金投入。 

  二、进一步强化我省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 

  1.加强土壤环境法规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策略,确立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与保护利用规划、土壤污染治理和恢复、壤污染法律责任制度等法规制度,制定出台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做到有法可依。厘清各级政府及各行业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土壤污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让各级政府及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预防土壤污染及治理土壤污染的重要性。各级政府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污染治理的总体规划中,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三废处理,转变污染物制造者利益至上的观念,实现非达标物的零排放。 

  3.建立涵盖全省的土壤环境监管网络。全面摸清我省土壤污染分布情况,根据分级标准确定相应的清除对策。建立土壤污染长期预警监测点,开展土壤污染例行监测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增设监测特征污染物种类,使土壤污染监测常态化。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及队伍的建设,通过鼓励大学生下基层及提高待遇等措施扩充环保队伍,通过对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设备更新提高监测水平。 

  4.加快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组织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协同攻关,开展技术研发,并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尽快形成适合我省省情,易复制、可推广、成效好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模式,在全省推广。加快企业(包括采矿业)三废处理技术的创新、燃汽油脱铅技术的开发、精准施肥施药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处理技术等。 

  5.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建设。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科学用药、绿色防控的意识和技术,加强统防统治的建设与服务力度,将一家一户防治转变为专业化的统防统治,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的融合。 

  6.增加资金投入。增加用于土壤污染治理的财政预算,设立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保障其基本需求。建立财政划拨、企业出资、国民捐赠等多种方式的土壤环境保护基金。充分发挥企业在土壤污染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吸纳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源投入土壤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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