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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萍:进一步推动我省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建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脉赓续的重要象征,又是实现“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文化自信的有力抓手。我省在保护与传承非遗文化方面做了大量建设性工作,截至2016年9月,全省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8个,国家级名录173项,省级名录751项,市级名录2509项,县级名录7513项;现有国家级传承人52名,省级传承人309名,市级传承人1617名,县级传承人4339名;有31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是拥有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大省。 

  但是,我省在非遗传承保护方面仍存在“重前期申报,轻后续支持”“重保护、轻发展”“重传统,轻创新”“重形式,轻内涵”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非遗项目仍然采用传统技艺,效率低,成本高。以临朐桑皮纸为例,目前仍使用原始制作工艺和流程,相比机器生产的成本高且产量有限,市场接受度并不高。 

  二是传承体制过于僵化,非遗人才储备远远不足。传承方式以家族式传承为主,局限性大,而且对于传承人申报,很多地方都采用“年老的去世后,新的传承人才可以进行申报”的不成文规定,导致非遗人才储备乏力。同时,非遗传承人平均年龄较大,且文化素质较低,不能对传统非遗进行积极宣传和创新发展。 

  三是相关政策不完善。机构职责交叉,资金、土地资源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足,影响了其扩大发展。2015年省财政厅等六部门曾联合下发《关于对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等新上项目实行贷款贴息的通知》,明确将“各级传统文化传习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保护机构等”列为支持对象,但因有关负责部门职责交叉等因素,非遗传承人并未得到应有支持。同时,政策支持缺乏系统性与连续性,往往因为民间偶然性的发现与呼吁,某项非遗文化才能获得政府关注与资金支持,也缺少专门机构处理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问题。 

  为此,建议: 

  一、构建一体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支持、申报机制 

  一是理顺各级管理部门职责,避免职责交叉,建立一站式办事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平台,快捷调动土地、资金、人力等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监管,确保非遗专项资金、政策落实。建立传承人资金申报绿色通道,设立援助人员帮助申报,减小文化程度不高、社会经验不足的文化传承人申报难度,加快申报速度,为濒危非遗项目提供优待。加强对非遗传承资金的监管,监督资金流向,定期质询、核查资金落实情况,接受传承人投诉。三是完善非遗传承人申报机制。严格把关申报资格,对于传承人年龄超过65岁的,鼓励年轻人进行传承人申报;综合群众推荐、专家评判与自主申请等多方面因素确立传承人资格,注重从经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选拔传承人。 

  二、激励非遗发展创新,推动非遗产业化 

  一是设立非遗创新专项基金,对优秀非遗创新模式提供直接资金支持。二是对积极参与非遗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民间力量进行公开表彰,提供贷款零利率和减免税等相关优惠。三是重视探索创新模式,在高校、研究所等机构设立专门基金,鼓励专业人员从事研究。四是搭建非遗文化产业C2C平台,充分利用民间企业资金和社会资源,多方共同推动非遗发展。对适宜大规模产业化的非遗文化产品,加快明晰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化,拨付专项产业化发展基金与非遗专用土地,推动从家庭作坊式生产向规模化、工厂化方式转变;对于积极与非遗协同发展的工厂给予减免税奖励,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搭建P2P融资平台和众筹融资平台,为非遗发展资金筹集提供便利。 

  三、提高传承人素质,推动传承人自主创业 

  一是由文化部门每年定期组织非遗传承人到高校进行培训,并由高校、传承人进行双向评估,共同监督培训进程,检验培训成果。着重培养非遗后继传承人,建立传承人培养档案。二是鼓励以家庭方式传承的项目在家族内尽量多、尽量广地发展后继传承人,鼓励高素质青年一代从事非遗相关工作,给主动从事非遗工作的高素质人群提供就业指导、生活补贴等。三是对不适宜大规模工厂化生产的非遗项目,鼓励传承机构和个人自主创业,设立专项发展基金,由政府提供担保吸引投资。四是对于难以实现产品化、商业化的项目,做好文史资料整理、实物收集与传承人登记工作,可将非遗项目传承人聘为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相应项目负责人等,以增加非遗传承人就业率。 

  四、拓宽非遗宣传途径,营造全民参与非遗传承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设类似“聚匠网”等非遗网络宣传与销售平台,利用“互联网+”优势形成非遗文化网络传播体系。二是运用新媒体技术推动非遗展馆建设。各级非遗博物馆要运用AR/VR技术等,将传统非遗文化与新的互联网科技相融合,特别是融合技术、声光电技术及媒介融合技术,探索网上博物馆、VR体验馆、非遗文化创意小程序等途径丰富非遗文化传承方式。三是推进非遗进校园活动。将非遗作为常设艺术课,安排固定课时量,邀请非遗传承人亲自教学;安排实践课,让学生实地观摩与体验非遗文化。四是深化非遗与旅游业融合。旅游管理部门和非遗管理机构协调合作,鼓励通过在旅游景点设立展览馆、为旅客提供纪念品、举办活动节等方式进行宣传。五是更好利用新闻电视媒体,积极推进非遗纪录片和非遗专项栏目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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