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呈现高发频发态势,且已经超越了单纯的暴力、索要财物的层面,向团伙化、低龄化、组织化甚至涉黑化发展,范围从涉及一小部分问题少年蔓延到一般青少年甚至女生。更为严重的是,施暴者实施暴力的犯罪感却越来越弱化,群体却在一定范围产生了对暴力的偶像崇拜。校园暴力已经不仅仅是青少年个体的问题,而是需要全社会关注和负责的社会问题。
校园暴力发生的诱因复杂多方面交织:学校方面忽视德育教育,校园暴力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戒措施不到位,少数教师采用歧视、体罚或语言暴力等不当教育方式,易激发学生的叛逆和反抗情绪;家庭方面,过分溺爱或过分严厉的教养方式,易激发孩子的攻击性,离异家庭、留守家庭等或缺爱的家庭氛围,容易导致部分孩子通过暴力方式发泄情绪;社会方面,未加分级的暴力影视作品和网络暴力游戏带来的视觉、听觉等感觉刺激,会对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部分校外恶势力向校园内部渗透;部门方面,对校园暴力缺乏有效宣传和及时干预,预防和治理的机制不健全,在司法层面对违法行为、责任主体的判断不清以及处理片面从轻等,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治理校园暴力需要学校、家庭、部门、社会联防联控、共同参与,具体如下:
一、学校应倡导“智育”“德育”“法育”“心育”并重。特别要注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成长,及早强化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清楚了解欺凌行为要承担的后果,面对暴力勇敢应对,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通过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使学生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注重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增加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老师的配备比例和课程设置,一旦发现有暴力倾向或被欺凌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疏导,倡导社会专业机构、公益性组织和专家参与其中,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校园暴力干预体系。
二、部门强化对校园暴力的“预防”“治理”“惩戒”联动配合。一是建立校园反暴力预警机制,出台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事件的实施办法,加强校园暴力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明确各级单位的责任,实施校长负责制,明晰工作流程,确保专人负责,畅通暴力事件逐级上报渠道,或通过建立协同教师、家长形成的反暴力工作小组专门解决校园暴力问题,注重对教师进行反欺凌暴力干预培训,培养教师预防并处理暴力的实践能力。二是完善对于校园暴力事件的联合惩戒机制,教育部门对实施和参与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并将加害者的行为记入档案,纳入信用诚信体系。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应依法办理公布一批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三是学校与公安部门合作,探索建立校园警察制度,对于教师处理不了的恶性情况,由驻校警察出面解决。严厉打击校外恶势力通过不同途径向校内渗透,对诱导、组织学生实施或参与暴力的要从严、从重惩处。
三、社会营造反对校园暴力的强大氛围。社会各团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暴力教育宣传,重点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暴力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做好摸底排查,定期开展卷调查,通过对学生、家长、老师、居民等人群进行信息收集,获取信息来源,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监控、及时处置。注重校园和校园周边社会环境的综合治理,通过定期排查,坚决取缔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暴力文化载体的不良影响。
四、家庭要高度重视“家长教育”和氛围重塑。学校也应承担起对家长实施“再教育”的职责,注重对孩子教育的同时注重对家长的教育方式的引导,把协助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作为教育的重要一环。拒绝家庭琐事引起家庭暴力,避免“棒打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的教育方式对未成年子女的情感发育造成伤害。拒绝学习成绩一概论,避免因成绩原因遭体罚而导致子女对学校产生抵触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