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我国自2014年开始在部分地方进行“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探索推动各类规划在一张空间蓝图上得以集中实现,为优化空间布局、统筹资源配置提供抓手。
通过试点,海南、厦门、广州、昌吉等地形成了一批可资推广的经验,逐步找到了解决矛盾的方法和途径,但要建立城乡一体、管理边界无缝衔接的空间治理体系,真正实现从区域功能区划到地方空间项目落地都能够使用的“一张蓝图”,还有不少工作要做。以海南的省域层面空间战略规划试点为例,战略规划需要市县项目落地管理部门进行落实,在不同的功能分区实施需要差异化的考核和激励政策。同时,市县试点提出的数据标准需要论证总结,涉及跨区域实施的项目还需要修改上位规划,从整体层面编制战略规划加以实现。
为深入推动“多规合一”改革,建议:
一是要加快形成从上到下各部门都支持改革的思想认识。目前很多基层在改革中遇到问题向上汇报反映,希望帮助解决时,往往会遇到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持的回答。多规合一试点有些需要修改上位法规和规范,同时还需要从上到下支持改革的氛围。
二是推动省市县联动进行“多规合一”试点。已经在省域层面实施“多规合一”改革的,应加快推动市县“多规合一”。已经开展市县“多规合一”改革较多的区域,应加快开展省域或跨区域“多规合一”试点。在区域空间战略规划指导下,推动试点省市县尽快统一标准、统一数据库、统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统一管控边界、统一重大项目实施,试点实现大区域上下联动的“多规合一”。
三是分步骤实现“多规合一”。全面实现从上到下全区域的“多规合一”,还存在修改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技术整合时间上的限制,可以分步实施,先横向实施,再纵向整合,上下规划先分后合,分别横向推动实施省域空间战略规划的“多规合一”和基层市县发展战略层面的“多规合一”,再逐步参照试点省市县的经验整合上下级规划统一。
四是开展不同规划上位法规规范修改研究。推动各规划间数据标准统一的研究,建立统一的数据系统,开展矛盾数据比对,提出不同规划依据的上位法的修改建议。结合试点城市的经验,组织专家、基层管理工作者研究各规划能够统一使用的空间地类划分、统一的管控标准,然后提出对法规规范的修改建议,从上位法修改给予“多规合一”改革支持。